財政部調整增值稅率 5月1日起執行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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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政部發布調整增值稅稅率通知,自5月1日起執行。

據通知,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分別調整為16%、10%;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通知又指,調整出口貨物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出口貨物的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調整跨境應稅行為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銷售跨境應稅行為的時間,以出口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