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上訴法院維持 3家中資銀行違反對北韓制裁裁決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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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上訴法庭維持對三家中資銀行,就對北韓反制裁調查中拒絕遵守傳票的裁定不變。早前3家中資銀行因而被裁定藐視法庭,並促使有關銀行有機會面臨逐日計算的高額罰款。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確認,維持地方法院就3家提出上訴的銀行,被指藐視法庭的判決不變。

根據法庭文件,3家銀行指出被中國政府要求不要提供紀錄。有關銀行可以要求上訴法庭重新考慮其裁決,或提交至美國最高法院。

拒絕交出被指違反北韓裁制交易資金往來紀錄

華盛頓特區首席聯邦地區法官Beryl Howell在5月裁定,3間銀行藐視法庭,與相關銀行因不願配合美國調查單位要求,拒絕交出涉嫌違反北韓制裁﹑而進行數以千萬元計資金往來紀錄。法庭要求對各家銀行作出每日5萬美元罰款。

3家銀行名字並無披露,但按法庭裁決細節與2017年對交通銀行(3328)﹑招商銀行(3968)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的民事沒收行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