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法》﹕對華外商投資企業將享受財政稅收等多方面優惠

撰文: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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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與相關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司法解釋等共同構成中國新時代外商投資管理體制的制度框架。

《證券日報》報道,經過廣泛徵求社會意見,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於2019年12月12日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簡稱《實施條例》)草案,並於12月31日發布。《實施條例》於2020年1月1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簡稱《外商投資法》)同步施行。

中國民生銀行研究院研究員郭曉蓓接受《證券日報》訪問時表示,《外商投資法》是新中國第一部外商投資領域統一的基礎性法律。《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全面回應了外資企業關切,根據這部法律,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國家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

在鼓勵和引導外資方面,《實施條例》規定國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制定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列明鼓勵和引導外國投資者投資的特定行業、領域、地區。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享受財政、稅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優惠待遇。外國投資者以其在中國境內的投資收益在中國境內擴大投資的,依法享受相應的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