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引文件稱新加坡興隆主席 涉指示隱藏累虧8億美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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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請破產保護的新加坡燃油貿易商興隆,再傳出負面消息。據《路透》引述一份法院文件指出,該公司創辦人兼主席林恩強於文件內指出,其本人指示公司不可以披露過去數年來,累計數億美元損失。

報道引述有林恩強簽名的書面證詞,在興隆及子公司海洋油船(私營)於上周五提交予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文件內。有關文件尋求延期償還23間銀行﹑合共38.5億元(美元‧下同)的債務。

文件指出有關損失與油價大跌,及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有關。疫情導致原油需求下降,並推高公司成本。

上財政年度宣稱錄7820萬元盈利

雖然從截至去年10月的財政年度顯示,興隆錄7,820萬元利潤,可是林恩強卻在該文件內指出,過去數年興隆並無錄盈利。

林恩強指出在過去數年期貨交易虧損達8億元,可是在財務報告內並無披露;又指出在這件事上,其本人曾指示財務部門在財務報告中隱匿虧損,並向相關人士指出,若出現問題由林恩強自己負責。

《路透》又報道,有關證詞反映出公司陷入虧損之餘,亦包括林恩強的責任。不過報道亦指出,林恩強及其律師並無就報道作評論。

至於林恩強兒子﹑興隆及Ocean Tankers董事林志明並無回覆查詢電郵。報道指出林志明在一份要求延期還債的文件內附上簽名。

傳公司已售出數百桶煉油產抵押品

另《彭博》引述消息人士指出,林志明曾表示公司出售數以百萬桶煉油產品的抵押品。有關抵押品屬於銀行貸款的抵押。

消息人士又透露,林志明聲稱不知悉公司多年來虧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