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執法|渣打前私人銀行RM 遭釘牌21個月

撰文:詹詠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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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禁止渣打銀行前私人銀行客戶關係經理及新加坡銀行前高級客戶關係經理彭漢彬重投業界21個月,由2020年11月25日至2022年8月24日止。彭漢彬於2010年4月17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違反了渣打銀行的內部政策,包括無向渣打披露他在另外3家金融機構持有的私人證券帳戶,並透過上述帳戶進行合共48宗證券交易,又無向渣打尋求預先審批,或在執行後向渣打匯報該等交易;又7度向渣打作出虛假聲明,表示他當時沒有任何證券帳戶。

金管局去年11月暫時中止彭漢彬的註冊15個月,其後彭於12月向上訴審裁處申請覆核,並在今年2月12日,彭漢彬要求上訴審裁處延期舉行原定於2月17日的聆訊,因他在2月7日前往中國內地公幹後,接受14天的家居檢疫。上訴審裁處同意其延期要求,並將聆訊押後。

惟金管局與彭漢彬當時的僱主新加坡銀行核實後,發現他於2月7日是因私人事務到訪中國內地,而非向上訴審裁處所指的公幹,其後亦沒有自行於家居接受檢疫。他後來撤回覆核申請,而上訴審裁處於5月14日准許彭中止覆核的申請,並指其覆核申請完全缺乏理據。

彭被新加坡銀行解僱後,於3月17日起已不再是獲金管局註冊的有關人士。由於對前有關人士採取紀律行動的法定權力歸證監會所有,故金管局將本案轉交證監會。證監會認為彭漢彬關涉其私人證券帳戶的行為及蓄意向上訴審裁處作出失實陳述,乃屬不誠實的行為,令其品格、可靠程度及其是否有能力稱職地及誠實地進行受規管活動受到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