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富昌證券賣空事件罰款360萬元

撰文:韋穎芝
出版:更新: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公開譴責富昌證券有限公司,並處以罰款360萬元,原因是富昌證券犯有涉及賣空交易的內部監控缺失,以及沒有遵照證監會《操守準則》的規定,及時向證監會匯報相關的賣空事件。

證監會調查發現,富昌證券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期間,持續六個月因沒有就偵查及防止非法賣空交易制定有效的內部監控程序,導致其執行了賣空交易至少93次。而在富昌證券知悉有關事件後,沒有即時向證監會作出匯報。

富昌證券回應,高度尊重證監會的調查結果,並誠懇地接受證監會的紀律處分。自調查程序開始後,富昌證券一直積極地配合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同時,就發現和預防沽空情況,富昌證券已採取措施糾正其內部監控的不足。今後會繼續致力完善其內部監控系統,並嚴格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及指引。

證監會表示,在2016年4月接獲投訴,富昌證券涉及非法賣空毅信控股(1246,現易名為保集健康),證監會查詢富昌證券後,發現公司在同年1至3月另有其他10宗超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