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8項樓市調控措施 作假人士將被禁止3年內置業

撰文: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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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深圳出現萬人搶購新盤、「借人頭炒樓」等現象,樓市火熱,當局對樓市的調控措施亦進一步升級。深圳市住建局昨(23日)推出八條樓市調控措施,包括嚴格審查買家資格,而若然申購商品住房過程中作假,將會被禁止三年內在深圳市內買樓。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查和管理的通知》,新措施分別對開發商、房地產經紀機構和購房者提出要求。其中,房企和房地產經紀機構被要求與有關商業銀行,嚴格審查購房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婚姻狀況及家庭成員證明資料,購房人的社會保險或個稅清單材料、收入證明、徵信報告、購房款來源以及近一年及以上的銀行流水單。

房企可將違反誠信原則、規避房地產調控政策、弄虛作假等行為列為違約事項,違法行為將由住建部會同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如違規作假 將停止貸款資格三年

該通知又指,一旦購房者採取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申購商品住房,住建部門可依法停止相關人員使用深圳市「購房意向登記系統」以及合同網簽系統三年;停止相關人員在深圳市購買、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資格三年;如已在公共住房輪候名單內的,取消其輪候資格;停止相關人員在深圳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