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與SK Innovation簽電池協議 後者被指挪用同行商業機密

撰文:黃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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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批評福特汽車(F)在有證據顯示南韓SK Innovation挪用LG化學商業機密下,仍與SK Innovation簽電池協議。

ITC上月裁定SK Innovation敗訴,禁止SK Innovation鋰電池出口到美國,為期十年,但准許SK Innovation向美國出口部件,以生產供福特F-150電動車及德國大眾MEB電動車系列的電池,為期分別為四年及兩年。

ITC意見書中批評,福特在SK Innovation不當行為調查曝光後,仍與對方合作。福特沒有解釋為何忽視有關情況。ITC亦拒絕福特提出就其他車款使用SK Innovation電池的豁免。

SK Innovation早前表示,若美國政府不推翻ITC的裁定,將停止在美國喬治亞州的電池廠興建,涉資26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