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等法院頒令 清盤人出任許家印資產擬定接管人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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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就正進行清盤的中國恒大清盤人,因應其主席許家印未有按此前高院判令要求,向恒大披露其持有5萬元或以上財產狀況,申請擔任許家印的財產之聯合及若干接管人一案,今日作出裁决,決定對許家印資產頒下擬定接管人令(draft receivership order)。

高院法官指,雖然代表許家印一方律師指出,許家印因為被拘留等原因而未能遵照法院的披露財產命令,並認為恒大清盤人可以物色到有那些資產屬於許家印,其戶口亦多為單名登記。但是法官仍認為,未能遵守有關披露命令是問題所在,加上認為許家印有耗散手上資產的可能,恒大清盤人未必能確定許的總資產有多少,因此相信,有需要委任接管人。

法官認為,委任接管人更能保障許家印的財產,並認為委任恒大清盤人處理及跟進適合,原因是許家印的個人事務及恒大早已緊密相連,恒大清盤人過去兩年已著手調查及掌握公司的情況,由恒大清盤人跟進許家印的資產,可避免大量工作重複。

為執行是次擬定接管令,及確保接管人向高院法官委任的監督律師匯報工作,藉此避免恒大清盤人處理許家印的個案時出現利益衝突,因此其從4個選擇中,決定委任具經驗的Messers. Wilkinson & Grist之Keith Ho出任該職務,並由許家印一方負擔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