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FCC擬撤營運許可 香港電訊獲延長答覆期限至12月1日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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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於10月15日宣布,計劃撤銷電盈(0008)旗下香港電訊(6823)在美國經營業務許可,亦發出「陳述理由命令」,要求香港電訊在30日回覆反對當局行動原因。據FCC最新回覆香港電訊法律顧問的信件,批准香港電訊答覆期限延長至12月1日。
FCC早前在聲明中指出,考慮到香港電訊隸屬「受中共控制的實體」﹑即於2022年已被列入FCC國家安全決定名單的中國聯通(美國),認為兩者之間的繫或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風險,擬撤銷香港電訊在美國提供電訊服務業務的許可,並已採取初步行動。
香港電訊﹕會作適當回應
其後香港電訊指出確認已收到FCC發出的「陳述理由命令」,正仔細審閱,以全面了解情況,又表示﹕「會向相關機構作出適當回應」,及盡力履行對所有持有者的責任。
據FCC回覆香港電訊的信件,指出有關「陳述理由命令」原定答覆期限為30日,即期限為11月15日。香港電訊在美國的法律顧問Squire Patton Boggs事務所於10月31日去信,要求將回覆期限延長30日至12月15日,最終獲批准延長至12月1日。
要求延期30日最終獲延至12月1日
據法律資訊平台VitalLaw於周二(4日)披露,香港電訊於10月31日提交答覆延期申請,理由包括,該命令要求香港電訊旗下5個實體回應37項獨立資料,並分別作出答覆,相關查詢篇幅近六頁,包含多個細項,亦要求提供補充文件,涉及範圍廣泛,須時與全球不同地區的各公司協調,預計需要超過30日。
由於目前聯邦政府仍處於「停擺」,信中亦提到,即使延期至12月15日,仍不能確保答覆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亦懷疑FCC能否在其指明限期內完成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