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玉淵譚天︰禁止Manus併購案 不是禁止AI企業出海
國家發改委禁止美國科技巨頭Meta投資人工智能(AI)初創企業Manus。據央視社交媒體賬號「玉淵譚天」發表評論文章稱,當前,國際AI競爭正進入白熱化階段,禁止這次交易,無論在時機或力度上都非同尋常,但不反映內地禁止AI企業出海。文章強調,禁止Manus併購案,不是禁止AI企業出海,這次禁令只是劃清合規與不合規的界限,為外資投資提供更明確的監管參考。
Manus交易 規避中國監管規定
文章指出,過去幾年,部分中國科技公司也嘗試過海外布局,在新加坡等相對開放的東南亞經濟體設立子公司,作為國際總部開展國際業務。在這個過程中,國家從未禁止海外投資或交易。不過,Manus交易特別之處在於,先利用境內要素完成孵化,後受美國因素驅動,試圖把自己包裝成新加坡公司,最後賣給外資,規避了中國的監管規定。
文章稱,Manus早期團隊、數據和研發,主要都在中國,轉折發生在去年4月,Manus拿到美國基準資本(Benchmark)的投資,消息揭露後約兩周,美方依據其所謂對外投資安全審查規則,對這筆投資發出了問詢。一個多月後,Manus調整布局,大幅裁減中國員工,核心團隊和總部遷至新加坡。半年後,Meta以超過2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Manus,Manus團隊整體加入Meta,外資取得100%控制權。
文章直言,在中國孵化技術、遷到海外註冊主體、被國際巨頭全資收購,對於這種規避監管的行為,國家主管機關當然需要介入。
核心技術和團隊完整轉移至境外
文章引述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的沈姿英稱,中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第四條對審查範圍有較明確規定,Manus的通用AI智能體落入重要資訊科技與網路產品與服務、關鍵科技領域,Meta若收購,便將取得實際控制權,這本應由企業自己主動申報,這是法律明文規定,但很明顯,Meta和Manus並沒有這麼做。
中國信通院人工智慧研究所國際發展部主任許珊受訪時亦指出,Meta收購Manus,取得實際控制權,核心技術和團隊將完整轉移至境外,這需要在國家安全風險層面進行申報和評估,這正是啟動審查的實質條件。
玉淵譚天文章指出續稱,目前,某些國家透過安全審查等機制,擴大審查範圍、模糊威脅定義,專門針對別國AI發展。這種價值導向影響了其關於「安全」的敘事,他們為了維護「自身的安全」,甚至要用其他國家的東西攻擊別國,中國不得不防,監管也是為了更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