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銀據報收緊內地客開戶門檻 需證明資金來源 有在港內銀停開戶
在中國政府前所未有地整治非法跨境交易以遏止資本外流後,外電消息稱,香港各銀行正加大力度審查中國內地客戶開設儲蓄和投資賬戶。一些在香港營運的中國大型銀行已暫停為內地居民開設投資和理財賬戶。
需證明資金並非來自內地
彭博並引述知情人士並表示,銀行提高了內地申請人開立儲蓄賬戶的門檻,收緊盡職調查要求。
知情人士稱,香港監管機構已要求本地銀行為潛在客戶增加新的聲明條款,規定有意開設投資賬戶的客戶必須確認,其投資資金來源並非來自中國內地。
內地居民長期以來透過香港規避中國嚴格的資本管制(每人每年只允許滙款5萬美元到境外)。大量內地資金湧入香港,成為當地大型銀行的重要業務來源。
證監會及金管局上周五同日出通函
在中國開展迄今為止最嚴厲的整治跨境非法交易後,香港的審查力度也隨之加大。上周五,中國證監會以未取得相關業務許可在境內開展業務為由處罰3家線上券商合共超過3.3億美元的罰款。
報道指,此舉標誌着監管力道較2022年底急劇升級。當時,監管機構要求線上券商整改非法業務活動,並停止發展境內投資者為新客戶或開立新賬戶,中國稅務機關也加強對境外所得課稅的力道。
香港監管機構步調一致地採取行動。證監會在審查發現文件偽造及跨境合規薄弱等問題後,責令香港各券商對其客戶准入流程進行審計。同時,金管局致函銀行有關內地投資者在港開立投資戶口,採取與證監會相若的額外措施安排。
香港銀行公會回應表示,本港銀行一直根據監管要求及內部指引,為本地及非本地客戶提供開戶服務,相關安排一向行之有效,運作暢順,銀行亦有按需要適時優化有關指引。銀行業界會配合相關監管機構的最新指引進行檢查,確保開戶流程合規及高效運作。整體而言,指引對開户流程影響不大。
6個月內關閉所識別出的問題帳戶
金管局在通函中指出,針對內地個人投資者,本港銀行在開立及管理有關帳戶時須採取三大項額外措施。第1項措施: 關閉使用可疑或偽造文件開立的投資帳戶。首先是對開戶活動進行核查,識別自2023年1月起或金管局指明的任何其他時段內曾使用可疑或偽造文件開立的客戶投資帳戶,而有關文件包括身分證明文件;就上述使用可疑或偽造文件開立的每個帳戶,識別負責提供可疑或偽造文件的人士及須為有關監控缺失負責的人士;及開戶核查須由獨立方按照金管局訂明的範圍及方法進行,並應在局方提出要求當日起計三個月內完成。
其次是向所識別出問題帳戶的客戶發出事先書面通知,將暫停客戶展開的新交易(為將現有持倉平倉或為履行責任或清償負債而扣減帳戶結餘所須進行的交易除外),以及計劃關閉有關帳戶。 除非出現特殊情況(例如投資帳戶受法院命令約束),否則銀行應由開戶核查完成當日起計六個月內,關閉所識別出的問題帳戶。同時禁止所識別出的有關帳戶的客戶日後在銀行或其任何關聯公司開立任何投資帳戶。
銀公:指引對開户流程影響不大
第2項措施: 關閉零結餘不動投資帳戶 。由發出通告起計三個月內進行核查,以識別所有零結餘不動投資帳戶,及提前書面通知已識別帳戶的客戶若未能圓滿地完成本措施中的程序,將暫停賬戶及關閉賬戶,並暫停已識別出的帳戶展開任何新交易,除非銀行能圓滿地完成重啟確認認識你的客戶等程序。
第3項措施:開立新的投資帳戶。若內地投資者接洽本港銀行要求開立投資帳戶,銀行便應向該內地投資者取得書面聲明,包括確認所有用以支持投資活動及相關結算的資金均來自內地以外的合法來源;確認該投資者沒有因曾使用可疑或偽造文件而令帳戶遭到其他機構關閉或暫停; 該投資者承諾,如其書面聲明中的資料出現任何更改,會在七個運業日內通知註冊機構等。其後一旦發現有關客戶的資金來源屬不合法,或違反中國內地任何資本管制法規,應關閉其投資帳戶。
金管局指,若相關內地投資者有意在香港投資證券,銀行可引導合資格投資者使用兩地之間的跨境投資管道,如跨境理財通,或「滬港通」及 「深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