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內地通過 「數據安全法」 賦予國家關閉科企權力

撰文:黃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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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彭博》報道,中國昨日(10日)通過的《數據安全法》賦予國家關閉或罰款科技公司的權力。報道指出,意味著中央試圖控制阿里巴巴(9988)、騰訊(0700)等科技巨頭所持有之海量數據。

報道指,對於「國家核心數據」處理不當的公司可能會因為該法被迫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或罰款,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全國人大網站上公佈的《數據安全法》,將敏感數據向外國洩露的公司,可能會遭受罰款和處罰,未經許可向海外執法機構提供數據的公司,可能會面臨最高500萬元的罰款和停業的處分。而涉及數據安全的重大政策將由中央國家安全官員負責。該法律於9月1日生效。

報道又指,內地政府收緊對中國科技公司產生之大量信息的控制,而北京一直在投資數據中心和其他數字基礎設施,使電子信息成為國家經濟的驅動力。

報道引述DLA Piper駐香港的律師Carolyn Bigg在該法律通過前表示,該法律是中國整體數據保護監管拼圖中另一個重要部分,企業界必須遵守何種實際措施,仍需等候相關的指引和技術標準。

此外,根據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數據,2019年中國數字經濟的增長速度遠高於國內生產總值。市場研究公司IDC預計,到2025年中國將擁有全球約三分之一的數據,較美國多約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