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首周已錄逾480萬個登記 陳茂波回應三大疑問

撰文:劉紹蘭
出版:更新: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11日)發表網誌稱,消費劵計劃開始接受登記至今,已錄得逾480萬個申請。不過,陳指消費券計劃始終是一項新舉措,涉及七百多萬名市民、十多萬商戶,系統既要方便亦要安全,要容許大額購物更要鼓勵小額消費,市民也需要時間理解系統的設置與要求。

陳茂波續指,注意到部分市民對計劃提出三大常見問題,他有以下解答。

一) 消費劵計劃已完成登記,也有參考編號,但為什麼還未收到有關登記結果的短訊通知?

市民在遞交登記後,首先會收到短訊,確認系統已收到你的登記並正進一步處理。

以電子方式完成登記後,會在約一星期收到有關登記結果的短訊通知。以書面方式登記的市民,則會在交表後約兩星期收到有關登記結果的短訊通知。由於登記人數多,系統需要時間處理。請避免重複遞交登記,以免令登記的處理時間延長。

二) 進行電子登記時,選擇了填寫電子登記表格並上載身分證複本作身份認證,為何不能在遞交電子登記表時一併上載身分證複本?另外,在遞交電子登記表格並取得登記參考編號後,嘗試上載身分證複本,電腦系統竟顯示沒有相關登記紀錄,原因為何?

登記人如果選擇以上載身分證複本作身份認證,須按螢幕提示在遞交電子登記的24小時後,才可到消費券計劃網站進行上載。就此,政府會發出提示短訊到登記人提供的手機號碼。此舉是為了有效分流網絡流量,讓市民進行上載時系統有充裕的容量處理。

值得注意,在上載身分證複本前,市民的有關登記是未完成的。市民若嘗試提早上載身分證複本,系統會顯示沒有相關登記的紀錄。其實,對選擇以上載身分證複本作身份認證的登記人來說,只需在收到短訊後才上載身分證複本,便可迅速順利完成有關登記程序。

三) 消費券計劃的「在港居住」要求

計劃下「在港居住」的要求是登記人須於2021年6月18日之前的兩年期間曾經在港。換言之,如果登記人在2019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期間曾經在港,即使只是一天亦符合要求。

若登記人這期間內不曾在港,但符合特定原因,例如境外升學、企業派駐境外工作,又或是福建/廣東養老計劃的受惠人等,亦符合有關要求。

政府會就此作抽查,部份市民可能已收到以特定號碼852 5567 3873發出的短訊,須核證其符合「在港居住」的要求。他們可按短訊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絡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然後以電郵、親身或委托他人向該會計師行遞交所需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