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財通|實施細則出台 最快一個月後通車 北向通可買債券等

撰文:黃捷 江麗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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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今日﹙10日﹚舉行有關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理財通」﹚的新聞發布會,進一步闡述實施細則。

金管局副總裁劉應彬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居民最快在一個多月後,待銀行完成準備工作及報備,即可正式通過跨境理財通進行跨境投資。

零售或私人銀行皆可參與

跨境理財通分北向通和南向通,計劃實施初期,「北向通」和「南向通」各設1,500億元人民幣單邊總額度和100萬元人民幣的投資者個人額度。

南向通指內地合資格居民通過指定管道投資香港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當中資金跨境劃轉主要由內地銀行負責,理財產品的銷售由香港銀行負責;至於北向通,則指香港合資格居民通過指定管道投資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當中資金跨境劃轉主要由香港銀行負責,內地理財產品的銷售由內地銀行負責。

香港銀行,包括經營零售或私人銀行業務,可與異地另一家或多家參與銀行組成伙伴銀行。

「北向通」包公募基金和固定收益類等產品

「北向通」的合資格理財產品將涵蓋被界定為低至中風險的公募基金和固定收益類(主要投資於債券和存款)及權益類(主要投資於股票)公募理財產品。

至於「南向通」的合資格理財產品則主要包括存款(但不包括結構性存款)、低至中風險及非複雜的債券及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經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基金。

金管局補充,考慮到初階段跨境理財通只涵蓋由銀行銷售的風險較低、相對簡單的理財產品,較適合透過「只執行交易」模式進行銷售。在「只執行交易」模式下,投資者將主動作出投資指示,銀行負責執行。

金管局宣布跨境理財通實施細則。﹙江麗琦攝﹚

料銀行界每年佣金收入近5億美元

去年6月,內地、澳門及本港當局發出聯合公告,決定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雙向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讓大灣區內居民可跨境投資區內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並於今年初就所涉監管合作原則等事宜簽署了備忘錄。

業界對「理財通」大有憧憬,據彭博行業研究​早前估計,「理財通」開通後,每年可為銀行帶來4.64億美元(約36.03億港元)手續費收入。彭博分析師Francis Chan亦預計,四大國有行、滙豐 (0005) 及恒生 (0011) ,在大灣區分行網絡持有優勢,因而受惠最多。

中銀香港(2388)個人數字金融產品部副總經理周國昌早前接受訪問時則指,預料北上南下需求同樣熾熱。他估計,第一階段理財通推出,相信有兩類銀行可以參與,包括零售銀行和私人銀行。同時,業界預期有三類型產品在理財通下得到涵蓋,分別為基金、債券、存款(外匯兌換)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