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樣年因未償還1.49億美元 遭入稟清盤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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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樣年(1777)於上周四(26日)接獲Flower SPV 4 Limited,針對公司就未償還貸款融資約1.49億元(美元‧下同),向開曼群島大法院提呈日期為上周二(24日)的清盤呈請。

公司指出該呈請包括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92(d)條將公司清盤,及委任共同清盤人。

公司指出已接獲法律顧問告知,若最終因呈請而清盤,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2022年修訂版)第99條,清盤開始日期(即5月26日提出呈請當日)後,就公司直接擁有財產作出任何產權處置﹑任何股份轉讓或公司股東地位的任何變更將屬無效。惟獲開曼群島大法院授出認可令則作別論。

公司指出會極力反對呈請。然而鑒於法案第99條影響,董事會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未有大法院認可令情況下,於開始日期(即5月26日)或之後作出的股份轉讓將屬無效。

公司指出會徵詢法律意見,及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保障其法律權利。鑒於呈請,公司將向大法院申請認可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