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強積金可買中國國債 許正宇:有助推動與內地互聯互通

撰文:黃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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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今日(1日)獲立法會批准,以便利強積金投資於中央人民政府、其中央銀行和三家内地政策性銀行發行或無條件擔保的債券。

根據經修訂的規例,中央人民政府、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將列為「獲豁免當局」,強積金成分基金可把最多30%的資金投資於單一獲豁免當局同一次發行或無條件擔保的債券;此外,強積金成分基金亦可把所有資金投資於同一獲豁免當局發行或無條件擔保並包含至少六次不同發行的債券。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歡迎立法會通過《修訂規例》,他認為是因應強積金計劃成員及業界的訴求而制定,內地政府債券具有重大投資潛力和分散風險的優勢。

他續稱,內地債券市場目前是亞洲最大和全球第二大的債券市場。該項便利措施將有助推動與內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國家的發展大局。

積金局主席表示歡迎

就今日立法會通過強積金可投資於中央政府﹑人行及內地三家政策銀行發行的債券,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表示:「積金局在保障強積金 計劃成員利益為先和平衡回報與風險的前提下,不時因應市場發展,研究及檢討強積金准許投資項目。近年,強積金計劃成員和業界對於可取得穩健回報的投資選項需求殷切,這些投資選項讓業界能夠按快將退休或退休後的計劃成員的投資需要而制訂退休方案。」

她續指,因應內地債券市場持續發展,是次法例修訂回應了強積金計劃成員及業界的期望。中央人民政府、中國人民銀行和三家內地政策性銀行所發行或無條件擔保的債券能提供多元化的投資機會,有助增加強積金為打工仔提供的退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