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境外上市備案制度正式實施 瑞銀:鋪墊跨境監管合作機制
中國證監會今日正式實施上月發布的《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及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管理試行辦法》)和5項配套指引,確認間接境外上市的標準,不會對境外上市額外設置門檻和條件,亦明確表明,境內企業不可洩露國家秘密,要維護國家安全義務。瑞銀全球投資銀行部中國區主管朱正芹表示,備案制新規的實施,將讓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的實踐,進入一個更加規範的階段,為中國企業的境外融資鋪平道路。
新規落地降低了資本市場的監管不確定性,落實了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的流程要求,夯實了仲介機構責任,明確了監管跨部門合作的責任歸屬,也進一步為跨境監管合作機制進行了鋪墊。
對於企業而言,她指出,新規對境內企業境外直接及間接上市的活動統一實施備案管理,簡化了原H股企業的境外上市程式,明確了監管部門更好地支援企業依法合規到境外上市的態度,掃清了審批程式的不確定性,進一步穩固了企業走向境外資本市場的信心。
對於投行而言,境外投行在協助境內企業境外上市時,將依照新規切實按照監管要求履行投行的責任和義務,降低了境外專案發行的監管不確定性,能夠更好的為境內發行人提供境外融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