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銀行營運守則生效 加大信用卡額度需經同意 拒開戶要提供原因

撰文:顧慧宇
出版:更新:

香港銀行公會及存款公司公會聯合發佈新修訂的《銀行營運守則》(簡稱《守則》),以在不斷發展的數碼化銀行環境中持續加強客戶保障。這是自2021年修訂後再進一步檢討《守則》,此新修訂《守則》於2023年12月7日起生效,認可機構應在生效日起6個月內盡快符合新規定的要求,個別需要較大規模系統提升的規定,可延長至最多12個月實施,如果牽涉複雜系統改動的規訂,則可延長至最多18個月實施。

營運守則加大保障銀行客戶

《守則》規定,進一步優化數碼銀行服務的消費者保障,包括銀行須讓客戶在網上銀行平台申請銀行服務和進行交易時,能夠有效地獲得相關重要資訊;銀行在以數碼化媒體進行市場推廣時,須妥善保存相關資料,以便處理其後可能出現的客戶查詢或爭議。

同時,銀行需提升客戶財務管理的自主性,例如客戶可以在更新的貸款產品資料概要,獲得風險及潛在還款責任方面更清晰的資料,也能在貸款前使用銀行網上提供的貸款計算機,預先評估貸款成本及自身還款能力才作出貸款決定;銀行須在獲得客戶同意後,才可以提高信用卡信用額度;需確保銀行公平待客,包括增加開立、維護及結束銀行戶口的透明度,包括提供拒絕開立、限制操作或註銷客戶賬戶的原因等。

余偉文指,銀行業要以相應的消費者保障作為基礎,才能強化市民對銀行服務的信心。(資料圖片)

余偉文:有助提升銀行客戶自主性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銀行服務一直都是市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環。銀行業要持續健康發展,必須以相應的消費者保障作為基礎,才能強化市民對銀行服務的信心。銀行公會及存款公司公會再進一步優化《銀行營運守則》,除了為使用數碼化銀行服務的消費者提供更佳的保障,也提升客戶在銀行事務方面的自主性,使他們能夠因應自身情況善用銀行產品及服務,並且確保銀行公平待客,讓消費者利益得到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