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e Maker】青年創業打破迷思 開一間賣過期食物的超市

撰文:何潔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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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鼓吹不斷消費的主流文化下,21歲的Terence和一班同學創立GreenPrice綠惜超市,拯救並售賣過了「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但還能安全食用的產品。
不少商人情願把貨品棄置堆填區也不願負上風險,Terence 開初向供應商收購貨品時,連連摸門釘。從被人誤解,到今天開了實體店,固定向200多間供應商取貨,他們賺錢之餘,負起了一份社會責任。

做生意不一定只講錢

香港有兩個食用標籤,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和此日期前食用(used by),前者包括零食、罐頭、小食等,後者則是極易腐壞的新鮮食品。根據食物安全中心指引表示,「標示"此日期前最佳"的食物,過期後雖然食物質素可能不如前,但食用仍可接受」,在香港售賣此類產品亦屬合法行為。2014年,地球之友曾發表報告,指檢測的81款包裝完好、未開封及保存妥當但已過「最佳食用日期」數個月至7年的產品,當中化驗出的總含菌量仍然附合食安中心的衞生準則。

即使歐洲如英國、丹麥和德國都盛行售賣過了「最佳食用日期」產品,但香港沒人夠膽推廣這個概念,如是GreenPrice做了第一人。成員默默帶着對抗生產過剩的意識,抵住被罵成賣「次貨」、「黑心食物」的壓力,步步推廣「食得唔好嘥」,打破最刻板的印象。Terence 說:「做生意不是說很單純地賺錢,是要在賺錢之餘,為社會帶來價值。這個價值不一定是錢,可以是其他方面。我很希望、也很深信,一套商業模式,是可以更加持續性地解決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