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否認直播帶貨 稱會法律追究:神經病!

撰文:陳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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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王晶早前被指與一名擁有千萬粉絲的男主播「廣東雨神」,合作進行「直播帶貨」推廣洗髮水,王晶可獲得約8.2萬元酬勞。直播在去年7月進行,但6王晶並沒有出現,而銷售額最後僅得6瓶800多元人民幣。事後廠商決定告上法庭要求聯絡王晶的經紀公司賠償,而法院亦認定被告未有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義務,足以構成違約,應退還部分服務費約3.5萬元作為賠償。

王晶曾出現該直播帶貨的宣傳海報及影片,但最後沒有參與直播。(微博圖片)
王晶在微博發文否應曾答應參與直播帶貨。(網上截圖)

而王晶本人昨晚(26日)在微博發文回應事件,否認曾答應參與直播帶貨,疑被人冒用身份,他寫道:「神經病,從未答應過任何人直播帶貨,誰再冒用名字,法律追究絕不客氣!」,並配上演員伍允龍把人踢飛的照片,似乎相當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