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中小學藝術教育在香港:重心偏離,質素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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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Anglosaxons

藝術,就是對自然物及科學、凡人所製作之一切具有審美價值的事物。藝術分為多個範疇,包括詩詞歌賦、戲曲、建築等。不過,今天我們會縮小範圍。

先解釋一下界題的原則:藝術固然分為許多領域,然而在香港,許多領域被編配到其他科目,例如唐詩宋詞本着跟中國語文密不可分的關係,成了中學生必修的一個項目。古風時期荷馬的史詩、中世紀但丁的神曲以及啟蒙時代的伏爾泰、盧梭、孟德斯鳩,則因左右了時代的洪流和對當時社會風貌形象化的描寫,納入了歷史科。至於康德、叔本華、尼采等人的作品,由於比較專業,焦點落在它們講述的思想,大多將其歸為哲學。

視藝科則不能讓學生欣賞不同的畫風,如魯本斯華麗的聖經故事描繪或是達利畫中所展示的人類心理。(作者提供圖片)

以上包含在其他科目中的內容,可留待下回分科討論。剩下就是教育局藝術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所包含的六個元素:視覺藝術、媒體藝術、舞蹈、戲劇、音樂和其他藝術形式。獨立科目的課程指引只包括視覺藝術科和音樂科,香港藝術教育的重點可見一斑,而視覺藝術和音樂也就是今天討論的重心。

整合課程指引,藝術教育的宗旨可分為三方面:一、培養對藝術的認知和興趣;二、發展可移轉技能(transferable skills),如溝通能力和批判性思維;三、促進社會化(socialization),如學習多元文化。我們要按着這些原則,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

課程文件建議在小學和初中的正規課程中分別提供10-15%及8-10%作為藝術的課堂時間。理想是,藝術的四個學習重點:創作,表演/技能,評鑑和應用,可以在第一至第三學習階段循序漸進的落實。許多家長亦有讓子女上各類型的藝術興趣班,成為孩子一個主要,甚至是最重要的藝術接觸媒介。

課程文件於二零零二年公佈,因此十五年來局方校方工作的成果應可以公道的檢討。綜觀中小學的情況,學生的確獲得充裕的藝術教育課時。然而,課程的質素卻是成疑的。首先,課程重心明顯偏離——音樂科過份側重於演奏,而視藝科過份側重於創作。音樂科創作所包含的知識,如和弦、曲式等,學生經過九年都很大機會一竅不通;而視藝科則不能讓學生欣賞不同的畫風,如魯本斯華麗的聖經故事描繪或是達利畫中所展示的人類心理。偏離的課程令技巧的學習廢了武功,要知道學會演奏某種樂器或畫得一手栩栩如生的人物並不是藝術教育的主要目的,它們只是促進者(facilitator)。

畢卡索的畫作(作者提供圖片)

其次,課程未能包容社會多元的特性。視藝科老師看到學生的作品未符合他/她的審美觀,或會說「點解咁核突嘅?」,或會給予低的分數,這些在筆者的眼中,都是違背藝術教育的原則的。根據課程指引,學校和教師的中期目標應該是發展均衡的藝術課程以照顧學生不同的學習需要,從而幫助他們的性格和全人發展。要達致這個目標,所有人都要接受以至欣賞學生間的差異,因為這對於社會的健康是必不可缺的,正如在生態學中,族群中個體的不同特徵,也就是由遺傳多樣性造成的,是讓整體成功克服環境變化的動力。藝術是主觀的:畢卡索的畫作、荀白克的音樂也不符合不少人的品味,但兩位藝術家仍不失為一代大師。我們不可以否認他們的藝術,只能說自己不會欣賞。這是藝術的一大原則,讓課程迫使學生接受「大眾」和校方、教師的審美觀,則反映了教學的無知和不堪。

試問一個沒有相關學歷和專業知識的教師,如何教學生品評粵劇或是欣賞亨利.摩爾的雕塑呢?(作者提供圖片)

而當我們溯本求源,為甚麼教學未能做到兼容並蓄,其中一個原因是藝術未能做到專科專教,這個問題在小學視藝科尤其嚴重。小學教師「通教」的現象一直為人詬病,不過當課程相對容易,教師應該有足夠的知識,而他們的角色也有很大部份在讓學生適應群體生活時,在達致最高成本效益的原則下,主科「通教」實在無可厚非。不過,藝術就不是可以「通教」的科目了。試問一個沒有相關學歷和專業知識的教師,如何教學生品評粵劇或是欣賞亨利.摩爾的雕塑呢?於是,學生在視藝課就只有畫畫,浪費時間。最怕是學生因此未能了解到藝術的多元,對藝術的根本認知產生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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