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提草案就多條法例作適應化修訂 廢除女皇陛下、總督等字眼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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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將於星期五(10日)刊憲,本月2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草案對多條條例作出雜項修訂,並針對一些不切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地位的提述在多條條例作出簡單直接適應化修改,及廢除若干條例中的過時條文或提述。

律政司發言人強調,大部分含有法律適應化元素的建議修訂均屬術語或技術性質,如對「女皇陛下、其世襲繼承人或繼位人」、「總督」、「官方」(英文文本內的「Crown」)、「英國政府」及「國務大臣」等的提述。現時《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載有的釋義原則,除文意另有所指外,適用於未經適應化修改的條文和提述。 

律政司向立法會提交草案針對多條法例作適應化修訂。(黃偉民攝)

律政司發言人今日(8日)表示,條例草案內的建議修訂由不同政策局提出,大致可分為兩組:(一)不含法律適應化元素的修改,相關建議修訂大多屬於輕微、技術性和無爭議性,但對更新或改善相關法例大有幫助。(二)含有法律適應化元素的修改,建議修訂讓香港法例得以與時俱進,以配合香港在「一國兩制」憲制框架下作為現代法治社會的地位。

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在2022年牽頭就香港成文法進行系統性檢討工作,其中主要涉及三個範疇:法律適應化修改;整合法律;以及廢除過時的法律。法律適應化修改是指識別和修訂1997年7月1日前在香港生效的條例和附屬法例中某些條文或提述,使之符合《基本法》及切合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的地位,並適當反映相關政策局的政策原意。

根據政府今年2月提交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出,涉及刪去女皇陛下、總督或其他不符合本港現狀字眼的條例,包括《尚存配偶及子女撫恤金條例》及《孤寡撫恤金條例》、《郵政署條例》 、《電車條例》 、《入境條例》 及其附例、《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廢物處置條例》、《水污染管制條例》、《噪音管制條例》 和附屬法例及《電力 (註 冊 )規例》和附屬法例 D、《共濟會慈善基金法團條例》 及《雍仁會館信託 人法團條例》、《專利條例》及《商標條例》、《 九廣鐵路公司條例 》、《 道路交通條例 》、《大欖隧道及元朗引道條例》、《青馬管制區條例》、《愉景灣隧道及連接道路條例》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