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打鼓嶺屯門多宗電話騙案 警拘3男子包括大學生骨幹成員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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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邊界警區及屯門警區於上周五及周六(17至18日)於打鼓嶺區及屯門區展開埋伏行動,並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3名男子(年齡17至27歲),他們分別涉嫌牽涉共5宗「猜猜我是誰」及「假冒官員」騙案,涉案金額達34萬元。其中一名疑犯為大學生,相信他是犯罪集團的骨幹成員。

邊界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案件主管督察陳敏熹稱,上周五(17日)打鼓嶺一名80歲長者收到自稱是其兒子的來電,對方稱因為涉及刑事案件被捕,要交保釋金。婆婆救子心切,按指示交出10萬元;翌日對方再來電要求19萬元保釋金,婆婆終於與兒子取得聯絡,得知被騙於是報警。

警方接報後在打鼓嶺一處埋伏,趁騙徒出現取款時拉人,拘捕一名17歲及一名27歲男子,他們分別報稱無業及地盤工人。警方檢獲16,000元現金、手機、藍芽耳機及犯案時穿著的衣服,另外搜屋時檢獲名貴手表。警方進一步調查下,相信他們牽涉全港多宗案件,包括於本月13日至16日,分別發生在何文田、葵青及香港仔區,作案手法相同的案件,涉及款項343,500元,受害人全部是70至80歲的女性。

陳敏熹續稱,兩名被捕人中一人負責收錢,另一人負責收錢後處理贓物,他們收取1,000至1,500元的酬勞,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再有人被捕,同時亦正跟進騙款下落。

兩名被捕人已被暫控各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將於今日(2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屯門警區刑事 (調查) 總督察陳家成交代另一宗在屯門發生的騙案。警方於上星期接獲一名49歲女子報案,她於3月3 日接獲電話,對方自稱是內地電訊商,指她一個內地電話號碼涉及洗黑錢活動;另一名騙徒則假扮內地官員接觸受害人,要求交出大額保證金作調查用,並要求交出地址等個人資料。

翌日一名女子上門交上虛假的協議書,以增加受害人的信任。騙徒表示於兩周後,即3月17日安排收保證金,好讓受害人有時間籌錢。警方接報後在屯門區一公屋單位埋伏,最後拘捕一名20歲男子,他是本地大學生,沒有三合會背景,相信為犯罪集團的骨幹成員;警方相信有在逃的女同黨。

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警方呼籲:

(1)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或匯款,均有可能為騙案;

(2)如有案件涉及保釋金,請巿民向有關警署核實,避免受騙;

(3)市民應主動關心親友,尤其是長者,與他們分享以上防騙訊息,避免他們成為受害者;

(4)市民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