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專科企3月31日起申請在港上市 市值要求最少60億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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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特專科技」的企業,從今年3月31日起可向港交所(0388)遞交上市申請。港交所指出從今日(24日)推出新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機制,進一步擴大本港上市框架,又指出從本月31日起《主板上市規則》新增一個章節,有意根據新章節上市的公司,可從當日起提交正式申請。

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歐冠昇表示:「這是香港股票市場發展的另一新里程。新經濟行業正在迅速改變我們的生活和工作方式,我們引入的新上市機制將有助創新領域的新一代公司接通資本市場。香港交易所一直致力支持發行人和投資者的需要,在2018年推出的上市制度改革令香港發展成亞洲領先的生物科技集資市場,今次我們在此基礎上增設特專科技章節,將支持更多公司的集資需要並實踐創新理念。」

歐冠昇續說:「謹此感謝在我們擬訂新上市制度的過程中提供寶貴意見的各界人士,助力香港在建設面向未來的領先市場上邁出重要一步。」

聯交所在是次諮詢過程中共收到90份來自廣泛界別的非重複回應意見,回應人士包括投資公司、專業機構、潛在上市申請人、企業融資公司及個別人士。

至於申請上市的公司有以下要求,若是已商業化的公司,市值至少要有60億元,未商業化的公司其市值要求為不少於100億元。同時領航資深投資者投資的示性基準方面,2至5名領航資深獨立投資者在上市申請當日及上市申請前12個月期間,合共持有該遞交申請上市的公司不少於10%已發行股本,在上市申請日期的至少12個月前已投資於申請人的金額合計不少於15億元等。(見表)

上述要求與原先港交所在諮詢文件內的要求,有一定修改。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說:「我們提出的大部分建議均獲得大多數回應人士支持,但也因應市場意見對原先的建議規定稍作調整,同時確保能維持我們的監管原意。」

伍潔鏇又指出,已收到不少公司表示感興趣,參考2018年推出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時,料數月將有首批以新機制申請上市的公司。同時指出即使將門檻降低,特專科技公司上市仍有一系列保障,包括資深獨立投資者相當數額的投資及定價保障等,平衡投資者風險及具競爭性的市場。

市場人士對落實上市規則18C章表示歡迎

老虎證券(香港)對港交所公布落實上市規則18C章,放寬特專科技公司來港上市,表示支持。控股公司老虎國際創始人及行政總裁巫天華表示:「我們樂見香港資本市場能吸引更多類型的新經濟公司,令本港股票市場更多元化及更有活力。我們相信有關上市新規的落實,將有望進一步擴大香港市場的廣度及深度。」

華興證券(香港)首席策略分析師賴燁燁表示:「港交所進一步放寬特專科技公司的上市要求,拓寬了對新經濟公司的界定。特專科技行業除了涵蓋科創板重點推薦領域列舉的具體行業外,還新增了新食品及農業技術行業,這些行業代表未來中國經濟轉型的發展方向。該行又預期中概股回歸的趨勢不變,部分此前未滿足上市要求的中概股有望滿足新規要求赴港上市,此舉不僅能預防單一上市地監管規則發生重大變化的風險,還能在本土市場享有更高的估值和股價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