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塘集水區遭非法取水 喉管亂駁生態當災 運水車公司月賺90萬
馬鞍山郊野公園邊緣的梅子林村,位於水務署的水塘集水區,要妥善保護水源免受污染。《香港01》追查一個多月發現,運水車公司「天天水車」,在該村一間寮屋作據點,接駁喉管到山後200米的溪澗,涉嫌非法取水。每日都有四架12公噸的運水車每日到村內取水,到鄰近建築署地盤共15次,估算每月可賺90萬元。
公司負責人龐國榮早於2017年就因非法取水罪成被判罰款,他對記者承認有在梅子林的溪澗取水,聲稱有與水務署商討事件。水務署回應稱無批准「天天水車」從集水區取水,擺放電水泵於集水區範圍內,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馬鞍山梅子林村位處於綠化地帶及馬鞍山郊野公園邊緣,附近一帶為行山及行澗的熱門路線。運水車公司「天天水車」以梅子林村一間約600平方呎的寮屋為據點,旁邊擺放一個約12公噸的大水缸,疑是從運水車拆下來,水缸底下方藍色的大水泵用作抽水到運水車的水缸。水缸頂部的喉管則駁向山後200米的溪澗。
每日運水到建築署地盤15次
《香港01》追查約一個月,發現四架約12公噸的「天天水車」運水車,每星期六天工作,由早上約8時開始運水至晚上6時,每日運水到地盤約15次,估計每個月最多可賺取約90萬元。
運水車司機每日會先到梅子林村據點,在寮屋外對開位置停車,司機插上水喉後,就去到寮屋開水。在入水過程中,明顯看到有水從喉管漏出及噴出,車底都經常見到有一大灘水。司機入完水後,就會將膠喉放回地上,整個12公噸水缸,入滿只需約20分鐘,司機及後便可駕車到地盤。
記者沿路跟蹤,四架運水車多次駕駛到馬鞍山第103區綜合設施大樓的地盤,距離梅子林村不足15分鐘的車程。第103區綜合設施大樓地盤是由建築署管理,總承建商為新生建築及安保工程,現時該個地盤正在做打樁工程。
12公噸水車到馬鞍山 收費2300元
水車會先泊在地盤近門口位置插喉,放水到地底。司機其後將收據交予職員後,便再回到梅子林村入水。整個過程由入水到放水,只是約1.5小時,四架運水車每日至少可走三至四轉。據了解除馬鞍山地盤外,運水車都有運水到其他地盤,包括亞博館及安達臣道一帶的地盤。
記者佯裝工程公司,向「天天水車」詢問鄰近馬鞍山設施大樓地盤的西沙路租運水車價格,職員稱一輛12公噸的水車收費2,300元,每個月可賺取約90萬元。
寮屋後山200米溪澗為取水源頭
記者其後再回到梅子林村作為據點的寮屋,屋內擺滿了喉管及工具。記者沿着寮屋旁邊的水缸頂部喉管方向,在附近的溪澗搜索近一小時,穿過山上的密林,終於找出取水的源頭,原來喉管搭建到後山上約200米的溪澗。
該條溪澗擺放了一個有鏽迹的電水泵,用鐵鏈及大石固定位置吸水,接駁水泵的電線及喉管則由山上的密林駁下來,鄰近公眾行山及行澗的路線。電線上亦有一個防水插座,水源都是流向集水區的位置。
每分鐘抽50、60公升水 憂罕季影響河溪生態
接駁了電線的電水泵,公眾行澗經過又會否有觸電風險?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名譽會長駱癸生估計該水泵每分鐘可抽走50至60公升的水,抽取12公噸水要半小時或以上,山下的水缸電水泵抽水量更大,應再用來抽水到運水車。
駱癸生稱水泵等裝置,都是使用工業用的防水插座及用具,符合規定,觸電風險應不高。但若有關電線被大力碰撞,或被尖銳的石頭壓損,同樣有觸電風險。
綠色力量環境事務總經理單家驊稱,河溪屬於城門河支流的中游,河床及河堤都天然,估計河流有一定的生態。他指大規模抽走河溪的水,對生態上一定是不好的,水泵可能會吸走小生物,亦會影響河溪的水量、水位及流速,必然影響到該條河溪的生物,包括魚類、蛙類、水生昆蟲及甲殼類。他擔憂踏入11月或冬天的旱季,對生態造成更大的影響。
「天天水車」負責人曾因非法取水被罰款
翻查資料,「天天水車」的商業登記名稱為「天天工程」,早在1990年已經成立,負責人為龐國榮。衛星圖片顯示在2017年1月,已經拍攝到它們的運水車停泊在梅子林村,最近三年的衛星圖片,同樣拍攝到多架運水車在梅子林村同一位置。龐國榮在2017年6月,於馬鞍山梅子林集水區涉非法取水,他認罪後被罰款5,000元。
涉事寮屋地段的持有人為Smart Wish development,董事為劉富強、許嘉慧、許智輝及任遠東,均為新世界旗下公司的董事或相關人士。Smart Wish Development 發言人表示,有關地段並無租予「天天水車」。
水車老闆:村內多年均溪澗取水 正與水務署商討
「天天水車」負責人龐國榮稱住在梅子林村,村內居民都用山水數十年至數百年。他承認有在溪澗非法取水,並承認自2017年至今,偶爾會在梅子林村取水到地盤,但他聲稱村長正與水務署商討取水的問題,並指自己願意付錢,稱村內多年以來都是這樣取水,批評為何建成集水區後就不可取水。
問及是否認為在集水區取水是否沒有問題,龐國榮則稱「我無講過有問題,無講過無問題,現時商談當中」。他承認2017年因非法取水被罰款,但稱不到自己擔心會否再被控告,僅稱自己一直都樂意與署方協調。
水務署:無批准集水區取水及擺水泵
水務署回覆稱,沒批准「天天水車」從水務署集水區取水,已違反《水務設施條例》,最高可判罰25000元。署方同時檢視記者提供的照片,有人擺放電水泵於集水區範圍內,有可能已違反《水務設施條例》有關污染水務設施的規定,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兩年。
水務署已展開相關調查,並指馬鞍山設施大樓地盤在2024年10月申請臨時供水作建築用途,於同年12月批准申請;承建商在今年8月完成地盤內水喉工程,並獲署方接納供水予地盤。
輸水水缸屬違規構築物 地政發信要求移除
地政總署回覆稱涉事的土地為舊批私人農地,有兩間已登記的寮屋,尺寸、建築用料及用途與登記紀錄相同,但相鄰地段的輸水水缸屬未經批准的構築物,會發警告信要求移除。
資深土木工程師倪學仁稱,第103區綜合設施大樓的地盤正在進行大口徑鑽孔打樁工程,需要用水作一個介質,令挖到的泥土搬到上地面,然後再運走。倪學仁稱地盤一般會向水務署申請臨時水錶,很少會直接向運水車買水。他稱若以每公噸水10元計算,12公噸水車走10轉都慳到1,200元,已慳到相約於司機的日薪。
有工程業界透露,地盤工程一般會向水務署申請臨時或流動水錶,當中需多個部門協調及處理文件,至少要等待半年至九個月,水務署亦不容易批出臨時水錶,故此有工程需要趕工或未獲臨時水錶,甚或在偏僻地點施工,就會叫水車運水。
業界指水務署的建築用水收費便宜,承辦商不會為慳水改叫運水車,因為運水車成本更昂貴,叫一次運水車都將近3,000元。翻查水務署的建築用水收費表,每公噸水收費7.11元,12公噸水都只是收費85元。但工程業界指運水車公司除了慳水費外,還減省油費及時間去指定地點取水,變相競爭及叫價能力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