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博評】回應張曉明文章 駭人聽聞的「中央主導論」

撰文: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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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在港擁有全面管治權」,已夠港人不安;「中央在港重大事務有主導權」,豈不更加令人嘩然?非常遺憾,這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對「一國兩制」的最新論調……

為了避免斷章取義,以下完完整整地將張曉明文章的相關部分節錄下來:(錄自《人民日報》所載題為《推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科學指南——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的張曉明署名文章,本港部分媒體亦有全文轉載)

習近平同志指出,「作為直轄於中央政府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從回歸之日起,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中央政府依照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香港實行管治,與之相應的特別行政區制度和體制得以確立。」在特別行政區制度和體制之下,中央擁有的權力不僅包括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和國防事務,還包括組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任命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要官員,以及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等等。香港回歸以來,這些權力大多已有效行使。特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五次作出解釋,並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發展問題三次作出決定,牢固確立了基本法在香港法律體系中的最高地位和中央在香港有關重大事務上的主導權。
《推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科學指南——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
所謂「中央在港重大事務有主導權」的說法連國家主席也沒宣之於口,反而是由張曉明的「擦鞋」文章公然提出。(視覺中國)

可以看到,所謂「中央在港重大事務有主導權」的說法,就連國家主席習近平也沒宣之於口,反而是由張曉明的「擦鞋」文章公然提出。

究竟,何謂「主導權」?在「主導論」下,「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會有甚麼新演繹?

舉例言之,對於現在林鄭新班子,坊間一般相信,乃是先由林鄭親自揀蟀,再交予中央政府任命。這個做法,固然符合基本法第48條的規定,特首享有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的職權,亦即特首擁有人事任命的主導權;雖然有人認為,林鄭名單裡有人不獲中央任命,但至少,整個過程都由林鄭本人主導。可是,如果換轉中央主導的話,情況又將如何?恐怕是由中央制訂名單,再交林鄭過目......屆時,試問林鄭能否say no?查張曉明文章中,主要官員的任命正是他提出「主導論」的例子之一。

心水清的讀者當會發現,除主要官員外,張曉明所列例子豈不包括行政長官的任命?對!的而且確!香港的特首選舉,從來都被質疑是「被操縱的」(rigged)。根據基本法第4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可見,中央理該只有「守尾門」般的最終任命權。雖則選委會或提委會的存在,已多少意味中央原來還可「守前門」作出篩選;不過,倘若「主導論」成立的話,則中央角色就不單是被動了,而是可以主動地「攻前門」--然則,這不是赤裸裸地肯定了,特首產生的民主成份明存實亡?無論有沒有普選,都完完全全被中央主導及操縱?

張曉明的「主導論」例子,還包括中央在港政改發展所作的三次決定。根據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對於兩個產生辦法的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備案」,即是說,中央理該同樣只能「守尾門」。然而,早前的人大釋法,已將上述「三部曲」增至「五部曲」,「增加」了須先由全國人大決定可就兩個產生辦法修改的步驟,某程度已「釋」出了主導權來;現在張曉明所說的「主導權」,是否進一步意味著中央在整個政改的主導論?過去香港的政改方案,一般理解乃由特區政府擬訂,包括上次方案便由「政改三人組」負責;此外,對上一次民主黨與中聯辦的所謂「密室談判」,雙方也似平衡地取得政改共識。如果,日後改為中央主導政改,是否等於日後政改方案均由中央一手撰寫?

倘若「主導論」成立,則中央角色是可以主動地「攻前門」,肯定了特首產生的民主成份明存實亡。(視覺中國)

更重要的是,關於基本法的修改權和解釋權,亦為張曉明口中中央主導權的例證。事實上,中央就議員宣誓一事主動釋法,已經引起了港方不安,畢竟基本法第158條的解釋權條文,並無白紙黑字寫上中央可以主動釋法,而僅寫了應由香港終審法院提請;不想時至今日,事件還被理解為中央享有釋法主導權的體現,顯示這非甚麼打撃「港獨」的「特殊個案」,而是可以引伸為張曉明藉以立論的「普遍例證」!此外,基本法第159條提出,本法修改提案權屬於全國人大、國務院和香港特區,當中須經港區人大三分二多數、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二多數和特首同意後,再交全國人大提出;假若中央亦有基本法修改的主導權,敢問中央要怎樣主導呢?是否一如人大釋法,可以無視相關香港本地程序?亦即不單主導地想釋法就釋法,還可主導地想修法就修法?

總括而言,中央一旦擁有凡此種種的「主導權」,恐怕與「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政策有所抵觸,亦與基本法的相關條文有所抵觸。當然,以上或許都嫌上綱上線,但卻肯定值得各界的關注與憂心!

其實,較早前《人民日報》所刊的張曉明專訪,已見他有意無意地對基本法搓圓撳扁,前文早有提及,並提醒各界不能對「一國兩制」的變形走樣掉以輕心;現在《人民日報》刊登的張曉明文章,則進一步透視了他對「一國兩制」和習近平講話的驚人解讀,觀其論調,堪稱是愈講愈興奮、愈講愈猖狂,俗點說可謂「忽上腦」,以致提出了駭人聽聞的「主導論」。所以,不得不在此再次強調:各界必須防微杜漸、不容半點得寸進尺,高度防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進一步變形走樣!不論是口頭上抑或實際上的變形走樣皆然!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