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頴彰律師|專業自主不等於行政割據:醫委會秘書處的改革考題

撰文:李頴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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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頴彰律師專欄

申訴專員公署上周發布的一份主動調查報告,揭露了香港醫務委員會(下稱「醫委會」)秘書處在處理醫療投訴機制上存在極其嚴重的行政失當。報告中指出有投訴個案在毫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被擱置長達七年之久。這份報告不僅是對單一法定機構運作效率的嚴重指控,更是一次對香港現行專業監管制度與行政支援體系之間結構性矛盾的深層揭示。在香港這個以法治精神與專業服務享譽國際的大都會,一個掌握醫生註冊與紀律處分大權的法定機構,竟然在行政管理層面出現如此驚人的斷層,其背後折射出的不僅是個別人員的疏忽,而是整個醫療監管制度在沿襲殖民管治的舊有專業自主模式下,未能與時俱進地融入現代化公共行政管理要求的深層次困局。

首先從公共行政學的角度,嚴正剖析醫委會秘書處所處的獨特而尷尬的架構定位。秘書處職員名義上隸屬於衛生署的公務員編制,由公帑支付薪酬,但在實際運作上卻聲稱只聽命於獨立運作的醫委會。這種看似尊重專業獨立的安排,在實際操作中卻演變成了一種「權責不清」的行政黑洞。衛生署基於對法定機構獨立性的尊重,往往採取不干預政策,放棄了對秘書處日常運作的實質監管權;而醫委會作為一個由業界主導的委員會,其成員多為兼職的專業人士,缺乏足夠的時間與行政專長去管理一支龐大的公務員隊伍。申訴專員公署在報告中詳細列出相關體制性漏洞,指出這種「雙重效忠」的架構最終導致「雙重卸責」的局面,創造了一個行政上的灰色地帶,使得這批公務員在執行公權力時,實際上處於一種缺乏有效績效考核與上級監督的真空狀態,即廣東俚語「無王管」狀態。

這種「無王管」最直接的後果,便是行政效率的災難性崩壞。報告指出,秘書處長期依賴職員的自發性來維持運作,缺乏系統性的個案追蹤機制。在現代公共管理理論中,任何行使公權力的機構都必須具備清晰的問責鏈條與標準作業程序,然而醫委會秘書處卻長期處於無人駕駛的狀態。試問在任何一個具備基本管治水平的政府部門,怎可能容許前線人員依賴個人主觀意願去決定是否跟進涉及人命的個案?這種管理模式的原始與落後,不僅與香港作為現代化城市的定位格格不入,更是對特區政府致力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種諷刺。若非申訴專員公署及時介入並披露相關資料,這類損害市民權益的行政怠惰恐怕仍將在黑暗中繼續滋長。當一名尋求公道的市民需要耗費十年光陰去對抗一個僵化的官僚體系,這已不再是單純的行政效率問題,而是公權力運作失效對市民權益造成的實質損害。

另外,報告中亦披露醫委會秘書處對死因裁判法庭研訊結果的處理方式,更凸顯了該機構在法律專業精神上的嚴重缺失。死因裁判法庭作為香港司法體系的重要一環,其研訊結果往往包含對醫療事故成因的關鍵事實裁定與專家證供,具有極高的法律參考價值與公信力。然而,醫委會秘書處竟然採取一種極度被動甚至抵觸的態度,不主動獲取法庭資料,甚至在死因研訊結束後仍以等待為由拖延調查。從行政法的角度來看,行政機關在作出裁決時有責任考慮所有相關的法律事實,刻意忽略或延遲獲取死因庭的公開資料,實質上構成了行政不作為與程序上的不當。申訴專員公署對此提出的批評可謂切中肯綮,這種做法不僅是對司法資源的浪費,更是對司法權威的蔑視,客觀上造成了受害者家屬的二次傷害,迫使他們在承受喪親之痛的同時,還要面對監管機構的冷漠與推諉。

此外,醫委會秘書處在處理投訴流程上的封閉與僵化,反映一種極度傲慢的精英主義心態,這種心態與特區政府近年來強調的以民為本施政理念背道而馳。在數字化治理已成為全球趨勢的今天,內地政府早已透過大數據與人工智能實現了行政流程的閉環管理與實時監控,確保每一位民眾訴求都能在法定期限內得到回應與解決。相比之下,醫委會秘書處卻依然停留在「手作仔」式的運作模式,甚至出現市民醫療投訴的信件僅由一名職員負責的荒謬現象。這種將公共利益繫於單一個人工作狀態的單點故障風險,在風險管理上是絕對不可接受的。更為惡劣的是,他們利用資訊不對稱,對投訴人長期實施資訊封鎖,不發確認信、不告知進度,僅以一句個案跟進中作為標準推託之詞。這種行政黑箱作業,剝奪市民的知情權,並試圖透過漫長的等待消磨投訴人的意志,達到減少處理個案的目的。

這種現象若不徹底根治,所謂的「專業自治」終將成為社會不穩定的根源,甚至會侵蝕市民對特區政府整體管治威信的信任。這種以「專業自主」為名、行「行政割據」之實的殖民管治方式,是否還能適應新時代下的管治要求?過往港英殖民政府採取的不干預政策,或許是為了籠絡專業精英階層,但在回歸後的今天,特區政府的首要任務是提升治理效能,切實排解民生憂難。專業自主不應成為專業團體逃避社會責任的免死金牌,更不應成為阻礙行政改革的絆腳石。事實上,真正的專業精神應當包含對公眾利益的極致維護與對行政效率的高度追求。若監管機構連基本的行政文書處理都無法達標,又何談維護醫學界的崇高聲譽?申訴專員公署此次的主動出擊,正是體現了特區政府體制內具備自我淨化與監督的能力,為接下來的改革提供了堅實的事實基礎與民意支持。

因此,要徹底解決這一問題,不能僅靠修修補補的行政指令,而必須進行大刀闊斧的制度性改革。特區政府應當積極採納申訴專員公署的建議,並考慮透過立法手段,重新界定衛生署與醫委會的權責關係,明確賦予衛生署對秘書處行政運作的實質監督權。這並非要干預醫委會的專業判斷,而是要確保其行政支援系統能夠高效、透明地運作,符合公務員體系應有的服務標準。特區政府有責任確保公帑被合理使用,更有責任確保法定機構的運作符合公眾期望。同時,必須引入更強力的外部監督與問責機制。可以借鑑內地及其他先進地區的經驗,建立具備法律約束力的案件處理時限與懲處機制。此外,應當引入更多非業界人士參與醫委會的管理與監督工作,增加機制的透明度與公信力。透過引入社會不同界別的聲音,可以更有效平衡業界利益與公眾利益。

再者,全面推動行政流程的數字化轉型已是刻不容緩。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網上查詢系統,讓投訴人能夠隨時掌握個案進度,是解決資訊不對稱問題的最有效手段。這不僅能提升行政效率,更能重建市民對監管機構的信心。當每一個步驟都攤在陽光下接受檢視,行政怠惰便無所遁形。特區政府在推動智慧城市發展的同時,應當將法定機構的行政電子化納入重點考核指標,確保科技紅利能夠真正惠及尋求公義的市民。

醫委會秘書處長達七年的個案擱置不僅是行政失誤,更是體制性缺陷的現實。在「愛國者治港」的新時代,市民大眾對特區政府的管治效能有着更高的期待。透過理順權責關係、強化問責制度、引入外部監督以及推動數字化轉型,有信心能夠將這個「獨立王國」納入現代化治理的軌道。唯有打破這種獨立王國的迷思,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香港的醫療投訴機制才能重獲公信力,法治社會的正義方能真正得以彰顯。這不僅是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一個交代,更是香港社會邁向良政善治的必經之路。

作者李頴彰是執業律師、熟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事項,暨南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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