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品海|23條立法終於完成了

撰文:于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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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時出生的孩子已經大學畢業,香港經歷過兩場嚴重疫情、多場社會騷亂,中東、歐洲、非洲經歷無數次政治動盪,甚至戰爭,美國總統換了好幾個,世界經濟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中國晉升為第二大經濟體,中國汽車借着新能源車超越德國和日本,成為世界最大出口國……究竟需要多少比較才能說明香港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的「蝸牛」速度?當然,有人會自嘲「遲到好過無到」,而且這一次是用了「超人」的速度完成,足以「自嗨」一下。

只要齊心協力,萬般難題都可以克服,這既是「愚公移山」精神,更是高效政府應有之意。但香港這一次23條成功立法並非因為齊心協力,更不是「愚公」上身,純粹是中央不再客氣,提出嚴厲要求,必須聽命行事,結果是皆大歡喜。為什麼不是齊心協力?因為新政府組成將近兩年,這一屆立法會也有兩年多歷史,如果有心有力,照今次的速度,十項23條立法都可以完成了,不需要等到今天。當然,香港精英更多是「醒目仔」,不會甘心做「愚公」,連開會都要被勸告,就更不會有「移山」的魄力。

蹉跎歲月,社會撕裂,年輕人賭上自己的前程,換回來的是什麼?唏噓!

今天的「快」建基於二十多年的「慢」

有些人在嘲諷這次立法的「快」,卻沒有將其對比二十多年等候的「慢」;有人爭議立法在毫無真正辯論之下完成證明了中央政府「施壓」,卻沒有提及中央靜候二十多年的寬容。當然,美國及西方政客從不照鏡子,當他們指責別人時,不會反思自己的行為和言論,甚至看不見自己臉上的骯髒。二十多年前美國領導的北約狂轟亂炸南斯拉夫聯盟,藉口是保護科索沃的阿爾巴尼亞族人,今天卻提供武器給以色列,對加沙的巴勒斯坦人進行種族滅絕。911之後美國國會極速完成了《美國愛國者法》(USA Patriot Act),議案在2001年10月23日提出,參眾兩院在24日和25日就接力通過法案,不少議員公開承認沒有看過法案內容,而該法案條文容許對非美國公民無限期扣留,收集情報的手段與美國憲法修正案保護個人權利的精神相違背。既然如此,美國政客和英國外相憑什麼恬不知恥地批評香港23條立法?

國家安全立法並非單純的法律事項,而是國家憲制和政治任務,跟民主自由不相違背,更不是侵犯人權的手段。相反,國家安全與民主自由並行不悖、相互促進,國家存在的意義就是要保護人權,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先決條件,而國家安全是國家存在的前提和基礎。「一國兩制」是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原則,如果缺乏國家安全立法,「一國」的意義如何彰顯,「一國」的事實如何證明?用較極端的解釋,延誤23條立法是香港部分人拒絕接受「一國」的潛意識作祟,用「時機不成熟」來搪塞只不過是漂亮的藉口。

3月19日,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三讀通過, 特首李家超在議案通過後發言。(梁鵬威攝)

我在2015年籌辦香港01時,不少新招聘同事對23條立法非常反感,當時「佔中」的氣氛依然濃厚。當大家意識到「儘快完成23條立法」是香港01的報道立場,他們的即時反應是如此立場必然「趕客」,今天,我們是香港最多讀者的新聞媒體。

香港01在2016年試營運之後幾天就爆發旺角騷亂,在嚴厲批評騷亂的同時,香港01發表社論反對在之後的立法會選舉中將選票投給騷亂主角梁天琦,多名同事即時辭去工作以示反對,後來還有不少員工在社交媒體表示01的立場「不代表」他們。經歷過2019年的社會暴亂,香港01內部繼續出現分裂,所謂「藍」、「黃」對峙在團隊中是明顯的。

慶幸這次23條立法,無論是社會整體或香港01內部,已經看不見多少撕裂,相反,就算我們多麼努力報道立法過程,點擊率卻不高,估計市民不願意耗費精神關注這項屬於「上一個時期」的工作。同事們判斷香港社會是認同23條立法的,但市民更關注香港政府在其他議題上能否同樣高效,更願意看見政府和立法會在解決經濟民生議題時「齊心協力」,維持「超人」速度。

處理經濟民生也需要「超人」速度

謝偉俊議員質問政府及中央為什麼需要在23條立法上「速戰速決」。如果議員的質問是擔心政府和中央憂慮立法過程夜長夢多,再次受到外部干擾,因而想知道背後原因,可以理解。然而,政府施政放慢板的事實屢見不鮮,用一次行動糾正懶懶閑的壞習慣,甚至以此作為政府工作和立法新形態的鍛煉,何樂而不為。謝議員似乎對此沒有信心,認為這次的「超人」速度純粹是因為有人在背後拿着「藤條」,政府和立法會才雷厲風行。估計大多數市民亦有同感,甚至會認為,如果沒有背後的「藤條」,年內或任內能否完成立法也是未知之數。

歸根究柢還是對政府的工作缺乏信心。既然23條立法已經完成,除了繼續在教育、輿論、政治活動上強調「國家安全」和「一國兩制」的緊密關係,香港政府是時候更努力改善自己在社會大眾心目中的信任度。問題是,究竟要做什麼才能彌補信任的缺失?可以預見,這項任務會比23條立法更為艱巨。如果23條遲遲沒有立法是意願問題而中央出手徹底扭轉了局面,那麼,彌補信任的缺失是否也可以通過中央出手來解決?相信沒有多少人認同這種延伸理解。

香港市民對政府不信任,是因為不相信它有意願和能力解決香港經濟社會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看不到拆除利益固化藩籬的政治魄力,反而感覺到它直接和間接縱容情況持續惡化。任何堅持「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香港人都不會認同中央政府需要過多干預香港事務,而且大家都知道,中央一直有要求香港政府認真面對社會挑戰,希望它用緊迫的心情來解決民生難題。很可惜,過去多任特首都沒有將精神投放在這些方面。

莫要再逼迫中央主動出擊

23條立法已經完成,政府新班子與改組後的立法會早就上任,現在連中央港澳辦都已經完成機構重組,香港社會究竟還需要跨越多少障礙才能看得見改變?香港人很現實,看得見摸得着的事情才是真的,嘴甜舌滑或許能蒙混一時,卻難以騙人一世。立法維護國安本是香港自身的責任,卻要逼迫中央主動立法;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後,香港依然慢條斯理,中央只能再次出手,嚴厲要求香港就《基本法》23條立法,履行憲制責任,香港政府才「速戰速決」。

我們沒有理由認為李家超政府缺乏改善香港施政的意願,但確實難以理解究竟阻礙何在。事實擺在面前,香港政府至今仍無法讓香港人對特區治理和生活前景感到樂觀。如果治港者依然故我,以聽不懂中央的意思為藉口,繼續在諸多事情上「軟對抗」,或許香港市民應該要求中央政府繼續主動出擊,在經濟民生領域同樣地對治港團隊提出明確和嚴厲要求,而不是等待他們突然轉身為「超人」,才讓事情「速戰速決」。如果要在堅持「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與「破解經濟社會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之間做出選擇,我選擇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