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快運撤班早有伏線 政府須收緊廉航規管
近日,香港快運(HK Express,下稱快運)取消 10 月 1 至 8 日往返香港與日韓的 18 班航班,一共 2,000 名市民受影響。事後工會代表指出快運人手不足的問題由來已久,加上近日培訓空中服務員的導師集體請辭,令四十名航空服務員未能續牌,終導致這次撤班事故。快運高層管理不善,固然要為事件負上最大責任。另一方面,身為監管者的民航處亦不能置身事外,政府必須反思監管機制的不足,防止同類事情發生。
坊間一般對快運撤班感到意外,因為香港鮮有同類事故。航空政策專家羅祥國亦言同類事件在香港實屬罕見。然而,縮減人手以節省成本,本來就是廉航的經營之道,國外亦不乏廉航因人手不足而取消航班,處方應加以警惕,時刻監管。
人手不足早有警號 民航處視而不見
可惜的是,民航處未能及早察覺問題,阻止事故發生。現時民航處訂明機組人員法定最低要求,空勤人員總工會理事吳敏兒指出,其他航空公司會安排比最低標準多一兩名人員上機,但有快運員工向她透露,快運航班通常只符合要求下限。快運人手本已緊絀,民航處卻繼續容許其不斷增加航點至現時二十多個,早就埋下撤班伏線。
民航處另一項失職之處,在於未能警覺安全培訓導師離職的影響。該處規定機組人員每年均要接受安全培訓課程及年度考核。快運在今年 6、7 月收到 4 位導師的離職通知,而新聘任的又未獲民航處發牌,培訓和考核需要暫停,導致部分空中服務員無法執勤。民航機師兼立法會議員譚文豪以及吳敏兒透露,快運早前向該處要求延長安全培訓時間,由一年改為13 個月,而個案需要民航處發信批准。
若此說法屬實,這表示快運的人事管理缺失;另外,不論是快運缺乏培訓主任,還是空勤人員未能值班,民航處應該早已察悉,可及早應變,例如指令航空公司停止售賣機票,安排更改航空公司等,將事件的影響減至最低。令人錯愕的是,民航處稱在 9 月中才得悉導師不足,而助理處長岑毓麟今早竟回應,快運人手不足是商業決定,手上也沒有延期考核的資料,令人質疑處方是否卸責。即使處方不是卸責,也反映處方內部欠缺溝通,未有整合快運各項異動、防患於未然。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稱在上周四(9 月 28 日)才收到快運通知取消航班,對快運高層表示不滿,並督促對方一周內提交詳細原因,但是民航處以至運房局監管不力,何嘗不是要向公眾交代過失?
撤班次擾民毀聲譽 續牌條件比重待檢討
這次事件除了令部分市民未能外遊,亦影響到香港的形象。由於現時針對撤班的規例相當匱乏,消費者除了循《商品說明條例》控告快運外,就無甚可為,就算民航處最終證實事件涉及安全問題,向快運徵收罰款,其阻嚇力也成疑問。
觀乎現行條例,空運牌照局在發牌時需考慮航空公司是否「向公眾提供有效服務」、「班次的頻密程度及準時性」等等。固然坊間一般認為這次事故未至於要釘牌處理,然而,局方與快運商議續牌時,亦有責任確保快運聘請足夠人手,維持服務質素。事實上,2008 年甘泉航空倒閉後,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香港航空牌照審批制度落後,當時羅祥國就牌照審批制度提出三個改革方向:其一,是維持香港航空中心的地位;其二,是促進競爭;其三,是保障消費者。
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維護香港航空中心的聲譽,局方在續牌時必須更重視航空公司的服務質素。正如前述,空中牌照局發牌、續牌需確保航空公司為公眾提供最有效的服務,若然某些航公空司往績不佳,局方可考慮將其定期航班轉交予表現較佳的公司經營,以維持香港航空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