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城大擬北上建分校 莫犧牲港生權益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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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在2003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以免費供地和分擔建築成本等誘因,吸引了數間香港大專院校到泛珠三角地區開設分校。據悉,香港城市大學校委會已初步同意與惠州市政府合作營辦分校,專門取錄研究生。消息指市政府會向城大免費提供建校所需用地,並承擔部分興建成本,而城大則須承擔營運開支。雖說港校在內地開辦自資課程有一定自主權,但前車可鑒,港大、中大和浸大等校在內地營辦的分校對本地生沒有帶來多少好處,城大必須從中吸取教訓。

據悉,香港城市大學校委會已初步同意與惠州市政府合作營辦分校,專門取錄研究生。(資料圖片)

內地分校有如「次等學府」  教學質素及認受性存疑

近十年,中大、港大、浸大紛紛北上建校,但分校的教學質素和學位的認受性,均比不上香港主校,更反過來影響主校的認受性。

目前,由於主校、分校的教學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收生條件亦不盡相同,而兩地畢業生皆用相似的「頭銜」畢業,故開設分校或會拖低主校的認受性。早前亦有報道指,不少中大校友擔心,由於內地分校的畢業證書與主校極為相似,其差別僅在證書內文印有「深圳」兩字和分校校長簽名,不少主校畢業生擔心或會有人魚目混珠,令主校的學位貶值,影響他們學位的價值。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按《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所設立。(資料圖片)

城大發展應分輕重 港生福祉是本位

城大在內地另設分校,的確有助打進入內地市場,有機會為主校帶來收益。但是城大乃本地資助院校,必須以本地學生的利益為依歸,絕不能因為牟利而忘記香港學生的利益。

從香港整體利益而言,比較合理的做法是在本地吸納內地生,再將院校收入投放在本地生身上。城大以至一眾大專院校的研究生課程(Research Postgraduate)近年來以內地生佔多數,觀乎教資會2016/17學年統計,內地生與本地生的比例分別為 67.8% 及 20.1% 。須知院校每月向這些研究生提供逾一萬元的生活津貼,但是教資會未有追蹤這些畢業生的去向,他們會否留港工作,實成疑問,就是說,院校有可能是為他人作嫁衣裳。既然香港院校的國際排名一直頗佳,政府大可以向這些來港就讀研究型學位者收取合理學費,再將所得資源投放於本地生。

另一方面,政府也應該利用香港教育的優勢,建立香港大學城,吸引外地生來港就讀,同時為本地研究院的畢業生提供教席,讓他們學以致用、發揮所長。此舉既能夠創造就業機會,又能夠吸引更多本地生入讀研究院。

不論是擬設分校的城大,或是已在內地紮根的港大、中大等,都必須充份保障主校學生的利益。從港校到內地開設分校的經驗看來,幾間分校目前的實際狀況仍與當初的構想有一段距離。身為辦學者,首要是堅守辦學的初衷,而非頂着「從香港來」的招牌,將教育商品化,甚至犧牲本地學生的權益。北上辦學本無不妥,但各大專管理層切勿忘記,院校須以香港學生為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