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港獨帽子不可亂扣 自決一詞不可誤用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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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團體發起罷買Lancôme,何韻詩就呼籲網民聯署促對方交代。(Getty images)

由內地封殺藝人何韻詩事件引發的港人對「被港獨」的憂慮,並非杞人憂天。問題的關鍵不僅在於何韻詩是否得到公平的對待,而是媒體在處理港獨這個議題時,有沒有認清它的敏感性和危險性,或只是淪為一般的炒作,變相替港獨宣傳。 

姑勿論她持什麼政治立場,何韻詩從來沒有表態贊成香港獨立,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她甚至不時成為港獨分子和某些本土派揶揄和批評的對象,這也是在香港的網絡世界和政治圈子中眾所周知的。內地網民將她定義為「港獨藝人」也許只是出於誤會的以訛傳訛,但《環球時報》指她是「支持港獨的頭目」卻是刻意扣帽子之舉。有香港媒體應聲附和,加入攻擊,更是居心叵測。在此之前,港人不會視何韻詩為港獨藝人;從今開始,「港獨藝人」卻成為理解何韻詩的一個角度。

不管這是出於什麼動機,客觀效果是將公眾的目光聚焦港獨,給予這個議題廣泛的媒體報道和曝光。其實「港獨」在香港一直無人認真看待,也絕非主流思想。以「港獨」炒作議題,為有知名度的藝人扣港獨的帽子,甚至把他們和某些支持 「台獨」的台灣藝人等同起來,不但跌落了港獨分子將港獨包裝成本土的陷阱;也製造了「港獨正由邊緣走向中心」的假象。在香港,藝人是不少年輕人的偶像和模仿對象,港獨分子多麼希望真的有一批貨真價實的「港獨藝人」供他們差遣使用。結果,貨真價實的「港獨藝人」遍尋不獲,卻從天上掉下來一個「被港獨」的藝人,那麼,別有用心的人自然不會放過機會,在此話題上大做文章。

(資料圖片)

道理很簡單,一隻手掌是拍不響的。今日的「港獨」分子在癡人說夢,是一群失落政客用來渾水摸魚的手段,根本影響不了主流的政治操作。我們對待「港獨」,本應用冷處理的方法,防微杜漸即可。但《環球時報》那種近乎打稻草人的態度卻是「養敵」,除深化中港矛盾外,更會助長港獨普及化的蔓延。

這並非危言聳聽。歷史上,有些荒謬絕倫甚至駭人聽聞到難以想像的想法,有人倡議之後最初受到嘲笑,絕大多數人也置之不理。可是,過了一段日子,社會各界對這個以前根本不會予以考慮的想法習以為常,不久更廣泛討論起來。有人甚至視之為解決社會問題的良方和走出困局的出路。最後,在反常的政治環境和社會氣氛的配合下,這個想法漸漸變成現實,並最後演變成災難性的悲劇。

納粹大屠殺正是源於一個「駭人聽聞到難以想像的想法」:猶太人是德國的種族敵人,必須完全從社會中清除出去,直到全德國將猶太人清除乾淨為止。這個想法植根於納粹以為猶太人要密謀控制世界的幻想,但它接下來的執行卻一點也不馬虎和隨意,而是百分百的細緻嚴謹和按部就班。

港獨與納粹大屠殺當然不能相提並論,我們想強調的,是最罔顧現實、害人害己的想法,有朝一日也可能會得到若干程度的社會認可和大眾接受。再舉一例,英國將於23日進行全民公投,決定是否脫離歐盟。曾幾何時,英國人普遍認為脫歐是自毀長城,所以對這個想法根本不會認真看待,但最近的民意調查,卻顯示出同意脫歐者已佔多數。由此可見,一個想法在特定時空下為社會所接受的程度,不一定跟它的價值、合理性、可行性和是否符合整體利益有關。群眾情緒、社會氣氛和經濟環境,以至媒體和政客的推波助瀾,有時反而是決定性的因素。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目前,港獨在香港也許只是一根火柴,但我們的防火意識不可鬆懈。大陸和香港媒體當然不應該隨意用「港獨」這個概念來亂扣帽子,「被港獨」的人士也必須毫不含糊地向公眾交代及澄清自己對港獨的立場。

在這個問題上,有一相關的概念必須予以指正。

很多人以為「自決」一詞是指自己決定自己的事情,對不少香港人來說它就是指港人治港。也有人將「自決」理解為「高度自治」。其實「自決」一詞是聯合國「self-determination」政策的正式翻譯,有民族自決的意思。此詞的出處,來自一次世界大戰之後,美國總統威爾遜於巴黎和會上提出的「十四點和平原則」,其中「民族自決」是處理戰後疆域問題的主要指導原則。聯合國基於「民族自決原則」,於1960、1970年代分別制定《關於准許殖民地國家及民族獨立的宣言》(1514 號決議,1960年)、《國際法原則宣言.各民族享有平等權利與自決權之原則》(2625號決議,1970年),賦予各民族享有自決前途的權利。在國際上,自決通常用於殖民地和非自治領土等非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或地區,如聯合國大會1960年通過的決議《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便規定,「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聯合國成員之後,即爭取廢止香港的殖民地地位,而且獲得聯合國確認。也就是說,聯合國同意,香港在任何情況下也沒有爭取獨立的權利,包括出現英國改變自己對香港的統治地位這種情況。

由此可見,「自決」一詞有其特定的語境和含義,不能單從字面上理解,它是民族爭取走向獨立的關鍵詞。近來,香港不少市民和政治人物,特別是如公民黨等若干溫和民主派的成員,對「自決」這個概念抱欣然接受和樂意採納的態度。回歸以來,港人治港的實踐並不順利,過程中遇到嚴重挫折。新想法帶來新希望,有人將希望寄託在「自決」這個概念,完全可以理解。問題是,「自決」是一個早已給歷史界定和詮釋了的概念,大陸理解的自決,就是民族自決,涉及主權與治權兩個層面。香港根據一國兩制,不但沒有絕對的管治權,更絕對的沒有主權,也即是說,香港並沒有自決的權利。

這個詞所產生的歧義會導致極大的誤會,就算是說「內部自決」也無法徹底澄清,香港的政治人物不要犯這種不必要的錯誤。最穩妥的做法,是既不提「港獨」,也棄用「自決」這個敏感詞。這樣,討論和爭議才可以返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這些真正有意義的題目。香港已經有很多問題要處理,不需要在這些抽象概念上糾纏,更不要讓別有用心的人有機可乘,從中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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