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逃犯條例》 已成林鄭月娥的政治炸彈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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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爭議聲中,《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通過立法會一讀,下一步由法案委員會審議,預期七月中旬休會前可完成三讀。
特首林鄭月娥看似立功,但細看這一個多月的事態發展,只怕弊多於利。

完善跨境司法正義,本為好事。但林鄭政府表現拙劣,修例方案未能周全保障疑犯人權,以至在這一個多月來連番失分,可謂獻醜人前。

政府方案欠缺法理

舉例而言,保安局二月交給立法會的文件中,指出由立法會審議個別移交要求,會令疑犯有機會潛逃外地。此說法完全站不住腳,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張達明、大律師公會等隨即指出,只要修例賦予警方臨時拘留權,即可避免潛逃問題。

大律師公會亦已兩度發聲明,從法理上反駁政府的多個論據,包括駁斥政府「漏洞」之說,力陳《逃犯條例》目前安排的原因。

偏袒商界惹來民憤

另一個致命錯誤,在於政府只求夠票,漠視原則。林鄭政府為了贏得自由黨和經民聯的12票,竟然從可移交罪類中剔除多項商業罪行,予社會偏袒商界之感。如此不但突顯政府前後矛盾、理據不足,原本支持修例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等,亦因此而公開表示不滿。

故此,周日(3月31日)的反對修例遊行多達5,200至12,000萬人參與,規模在近年少見。連泛民召集人毛孟靜亦表示,參與人數較想像中多。

民陣表示,3月31日反修例遊行多達1.2萬人參加,並揚言這只是抗爭的第一步。(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七一遊行隨時爆煲

立法會一讀後,草案將由法案委員會審議,縱可趕及立法會七月中休會前,交回全體委員會三讀通過,但過程中的民情難料。

一方面,雖然當局的修訂方案已獲多個商會歡迎,但自由黨及經民聯仍未敢押注。前者表示要再徵詢意見,經民聯主席盧偉國則只謂「原則上支持」修例,但沒有明確表態。顯然,兩者均在觀望社會民情。若然商界及社會一面倒反對政府方案,兩個政黨為保明年選情,只怕難以投下贊成票。法案遭到否決,將重擊政府的管治威信。

另一方面,若然自由黨和經民聯不顧民意,通過這個備受爭議的修例草案,必然會激發反對聲音,甚至出現萬人空巷的七一大遊行。屆時,林鄭被罵的不只是《逃犯條例》缺乏法理,更有偏袒商界、與民為敵的罪名。

由此可見,不論事發如何發展,修例草案已成為林鄭月娥的政治炸彈。

保障人權必不可少

進一步而言,社會不少人相信,林鄭正藉《逃犯條例》試水溫,研判《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阻力有多大。若然屬實,林鄭在通過修例後,或會以類似的手法「數夠票」,然後強行提交立法草案。屆時,社會必然再次陷入政治鬥爭,撕裂之嚴重甚至比前朝更甚。

不論逃犯移交安排或國家安全立法,都是應做之事,但非常考驗特首的政治智慧,必須平衡一國兩制,恪守法治精神和人權原則。當局實應臨崖臨馬,一方面保留立法會的審議機制,另一方面參考英國《2003年引渡法》,在條例中列明逃犯移交必須合乎《香港人權法案》及國際人權公約,以免損害疑犯的公平審訊權利。林鄭月娥萬不能為了一時逞強,而賠上原本漸見緩和的社會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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