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悲歌困擾合約教師 「血汗八月」應告終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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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時分,在萃萃學子的印象中本應是享受暑期的大好日子。不過對於新入職的合約教師而言,暑假有如一場惡夢:有返工無人工、不受工傷保障。

踏入八月,一眾新入職教師便要為開學做好準備,到校工作。暑假期間教師要開會準備教學、活動,以至處理不同的行政事宜,兼教暑期補課等,也需要在正式開學之前備課,與校長、主任討論課程,審視過往考生表現,訂立適合方針。不過,因為種種原因,如教育局撥款、公積金政策、教師工作經驗計算方法等,教師合約一般由九月一日開始,九月之前的時間並不在合約範圍之內。

面對這種情況,原本已入職的舊教師由於在同一所資助學校完成整個學年的教學工作,他們可享開學前的八月份工資,但新入職教師卻不會在首個八月的薪水。而轉職的合約教師便需要視乎合約,若果合約期不滿一年(例如合約不是由九月一日正式開始),八月薪水便可能不獲保障。勞工處只建議轉職教師與校方釐清雙方合約生效前的關係和工資等事項。

教師合約一般由九月一日開始,九月之前的時間並不在合約範圍之內。(《教束》截圖)

另一方面,因為新入職教師的僱傭合約要待九月才正式生效,其在九月前都不算是學校正式僱員,故此不受「僱員補償保險」保障,即八月工作期間受傷並不視作「工傷」。只有因學校疏忽而不幸發生意外,才會受「綜合保險計劃」的「公眾責任保險」保障,並不全面。

新入職老師八月無薪一早成為業界「不成文規定」,但不論學校、教育局,抑或教師本身都一直默認問題存在。合約生效前教師到校工作情況普遍,而新教師亦少有就此投訴。畢竟,香港教席一位難求,新老師考慮到「搵工艱難」,為求保住教席,更是不敢與學校對抗。行規也就此「承傳」下去,每年也有新教師受害。

須指出的是,這種情況絕非少數。很多新入行的合約教師都要轉校繼續教師生涯,據2018年教協的《合約教師及教學助理報告調查報告》顯示,2016至2018年間超過四成教師曾經轉校,副教師/助理教師的數字更多於五成。

(《教束》劇照)

教協就此曾要求將教師合約推前到八月中旬開始,保障合約教師。不過在校本財政自主的情況下,學校的資源分配將受合約推前影響。而且,暑假期間工作量與開學之後不可同日而語,若果要求教師在八月下旬如常上班,不合乎雙方成本效益。

教師為薪金計算,縱然看似「斤斤計較」,但是上班支薪乃天公地道。「01觀點」一直支持政府盡快啟動標準工時立法,如今在教育界出現免費上班狀況,情況不能接受。就此,短期內教育局應考慮以臨時僱傭合約形式,以日薪方法支付老師薪金;長遠而言則應該由教育局額外撥款遏止「無薪八月」再成為傳統。同時,教育局亦應要求學校為八月上班的教職員購買保險,避免員工因工受傷卻不獲「工傷」賠償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