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暴徒」的距離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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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金鐘大衝突,政府以「暴徒」形容示威者,引來爭議,並衍生出「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的示威口號。6月12日當天及其後,「01觀點」和社會不少人也未以「暴徒」形容示威者,但這絕對不代表暴力示威者不會有一天成為「暴徒」。剛過去的周末可見,激進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已經非常嚴重,社會必須重新思考與積極行動,阻止示威者成為名副其實的「暴徒」。

「我們都是好人,不知道為什麼事情會變成這樣子,老天爺到底要我們學什麼?」在早前大受歡迎的台灣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這句對白引起很多人留意。誠然,我們都會認為自己及身邊的同伴是好人,面對事情變得糟糕時,也會說不是自己的錯。但正如導演林君陽曾經在《香港01》的訪問中說:「我們都以為自己是好人,但我們很多時候都有惡念而不自知。」我們與惡的距離,往往比我們想像中接近。

示威者與「暴徒」的距離,誰知道不會亦如是?

起初,政府以「暴徒」標籤示威者的時候,許多人心生抗拒。究其原因,除了因為許多示威者都是「和理非」、手無寸鐵之外,也因為社會理解為甚麼有小部分人訴諸武力——因為「和理非」的方式得不到政府回應,百萬人的遊行也被漠視,所以我們明白為何激進的示威者怒髮衝冠。

但是,理解和明白示威者的處境是一回事,是否認同暴力行為本身卻是另一回事;後者無論如何都是違法及不當的行為。隨着這兩個多月以來,示威者的武力逐步升級,由衝擊立法會建築、投擲磚頭,到圍毆落單的警察、投擲汽油彈、破壞商鋪等,社會應該看清楚,少數激進示威者的暴力手段已經「過火」,不但危害社會安全,亦令他們面臨非常嚴重的後果,包括刑事責任。

就此,社會必須表達正確而清晰的訊息,那就是理解示威者的心情和處境,但絕對不認同他們的暴力行為。若然我們仍然不清楚區分兩者,甚至默許了「為求目的,不擇手段」的想法,只會令示威者以為激進的暴力手段也是合理、獲得支持,激進的示威者就會成為「暴徒」。

殺君馬者道旁兒

「殺君馬者道旁兒」的道理,不少人都耳熟能詳。據說1919年「五四」運動後北大校長蔡元培請辭,並留下東漢《風俗通義》的「殺君馬者道旁兒也」一語,被後人解讀為那些在一旁鼓掌叫好、鼓勵學生更激進的群眾,也有分害了他們。同樣的道理,放在當下的香港社會,每一個人也要知道,即使理解示威者和「勇武派」,甚至不會與之割席,但也不能無條件支持其暴力升級。當「勇武」成為「暴徒」,那些道旁之人縱可繼續拍掌叫好,但在前線受傷被捕、滿腔熱誠的示威者卻要付上沉重代價,甚至賠上一生。

當然,同樣的道理,對於所謂「藍絲」陣營亦同樣適用。即使支持政府和警隊執法,但也不能夠盲目支持,對不當使用武力或怠忽職守等行為視若無睹,甚至拍掌叫好。社會賦予警隊公權力以維持良好治安,同時要求警員執法時專業克制,當有警員被仇恨支配,作出害人害己的行為時,不僅他們自己成為那種盲目風氣下的犧牲品,也將對維護良好社會環境所需的警民互信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路西法效應

心理學家曾經進行史丹佛監獄實驗,解釋為何獄警會虐待囚犯,並得出「路西法效應」的結論。其大意是指人在有意或無意之中,會逐漸超出道德底線,並且成為壞人。過程中,若然他們的身分不會得到識別,例如匿名行事,並視對方為不用人道對待的敵人,那便更可能變得兇殘。平凡人甚至善良者,與窮凶極惡之徒的距離,其實不遠。

暴力示威惡化的情況可鑑,前人的智慧可鑑,心理學的理論可鑑,社會必須在紛亂的時候保持理智頭腦,阻止示威者成為真正的「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