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一遊行被落閘 和解與改革需上路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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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的「8.31」遊行申請失敗,周五(8月30日)宣布取消,一些人或許將這次遊行被否決視之為打擊。然而,我們必須謹記遊行示威只是手段,社會和解及徹底改革方為目的。

民陣向來是「和理非」的大台,其於8月18日的維園集會亦證明,示威可以用和平的方式進行。然而,8月24日及25日的觀塘、荃灣遊行均發生暴力衝突,警方因此擔心「8.31」示威會引發暴力事件,實有其理據。

沒有人會天真地以為市民因此就不去「行街」,但正考慮是否「行街」的「和理非」應該同時質問,這種故意違反法律的行為是否應該成為社會常態。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它在過去很長時間一直保護着香港人的生活方式。試想,香港當年黑社會橫行,大圈仔到處搶金鋪,如果不是有法治作後盾,如何壓制甚至剷除這些惡勢力?當年香港警察貪污盛行,如果不是用多年徹底的懲治,又如何擁有廉潔城市的美譽?

這些光環都不是隨手撿來的,更不是用錢買的,而是因為整個社會有了共識、多年共同努力而獲得。也正因為這樣,香港今天成為我們很想保護的家。這種常年積累的成果不可能在一瞬間被否定,但大家也不能夠以為它是金剛不壞之身,承受得起無盡的消耗。經歷了接近三個月的街頭抗爭,社會是時候自我提醒,遊行示威只是手段,並非運動的目的,更不能無休止發生。即使一時一地的遊行被禁止,大家求變之心亦不會輕易消失。

岑子杰交代民陣遊行被禁止後,有立場親政府的人士質問岑子杰,惟對方一直描述個人經歷,岑子杰沒有機會回應。(梁鵬威攝)

社會運動的目的不應該是鬥垮政府,亦非摧毀警隊,這樣做只是有破壞而沒建設。古今中外社運都有或多或少的光環,因為其目標是推動社會進步,知棄舊更懂立新。純粹為了發洩而製造衝突,不會得到社會認同。幾乎所有人都看到當前的香港是如何千瘡百孔,正如富商李嘉誠所形容,年輕人的聲音已經「震耳欲聾」,問題是誰願務實地尋求出路,有力有序地推動整全改革?

《香港01》倡議政府審時度勢,成立「衝突檢討委員會」、「深層次改革委員會」及「特赦與和解委員會」,就是希望對這種「震耳欲聾」的巨響做出回應。政府應即時宣布依《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衝突檢討委員會」,詳查政府在處理這次修例過程中的錯誤,為什麼警民衝突會發展到如此地步,其成因及雙方責任,以此正面回應民意,為重建政府與社會、警民互信創造基礎。社會氣氛相對緩和之後,政府應盡快成立「深層次改革委員會」,着手推動及落實各項根治深層次結構矛盾的改革,涵蓋經濟、政治、社會治理等多方面。最後特首可在適當時候成立「特赦與和解委員會」,在完成被捕者的司法程序後,以社會復和為大原則赦免部分罪行較輕人士的刑罰,讓市民放下心中的糾結,輕裝上陣,為社會下一階段的發展提供動能。

民間所謂的「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就是大家化解今天困局的最佳註腳。這裏所說的「政治」取其廣義,意指社會結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政府的社會治理責任,經濟改革及公平分配等社會和諧基礎。即使雷厲執法及檢控,甚至頒布《緊急法》,都只能治標而不能治本,甚至可能衍生更惡劣的副作用。歸根究柢,政府須果斷而積極地推展和解及改革工作,讓香港重生。至於市民,要做的是鞏固「和理非」的社會主流角色,讓暴力停止,讓法治重新成為香港的榮耀,通過積極的動作逼迫政府啟動全面而深入的改革,確保香港人不會再一次失望,而是在這座城市裏重新上路,為自己和家人創造更理想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