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槍噩夢成真 勿再任由暴力騎劫社會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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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國慶節, 香港街頭淪為戰場,暴力示威者肆意在各區破壞,一名中學生更在攻擊防暴警察時左胸中實彈送院,令人難過及不安。在這幾個月,香港人因為政見不同而嚴重對立,但人人都有惻隱之心,相信沒有願見任何人面臨生命危險。正因我們不希望看見悲劇發生,便更需要清醒頭腦,看清楚當前社會的形勢,不要再抱着錯誤的觀念,以為暴力可以解決問題——實際上暴力只會令社會走上不歸之路。

開槍事件發生於荃灣,與其他地區比較,周二聚集在這裏的暴力示威者似乎更為「勇武」,造成了嚴重破壞。就現場影像所見,開槍的防暴警員面對五名以上帶着鐵通與自製盾牌的蒙面示威者,警員的一名同袍當時倒在地上。其中一名示威者手持鐵通揮向警員時,本已拔出手槍的警員在電光火石之間近距離對他開了一槍。

這是自修訂《逃犯條例》引發激烈社會衝突以來,首次有示威者在攻擊警員時遭實彈擊中受傷。此前發生警員在受激進示威者包圍或衝擊時拔槍示警的驚險場面時,我們就已多次指出,社會各方若不積極各盡本份為局勢降溫,坐視暴力滋長,事態只會愈快失控,無論警察還是暴力示威者,面對的生命威脅也只會愈來愈高。過往也許有不少人心存僥倖,但周二這一槍還不足以讓大家覺醒嗎?

「勇武」中五生浴血 能讓大家覺醒嗎?

事後證實,中槍的是一名中五學生。任何有良知的市民必然都會發出「稚子何辜」的憂歎。但現實是,這名學生當時化身成為了一名「進擊者」,手持鐵通對付攻擊警察,而社會賦予了警員在生命受威脅時開槍的權利,警員的處置是否完全合乎程序,有待查驗,但就當時情況而言,亦非無法解釋。警察開槍肯定不是社會大眾所樂見,但暴力示威者的破壞力如今也表露無遺。這些幪頭帶罩,手執各種武器,自製致命燃燒彈和鏹水彈攻擊警察的人,能稱之為「手無寸鐵」嗎?示威暴力程度愈高,社會只會漸漸要求警察執法力度愈發提高。

在擔心這名學生安危的同時,我們也該撫心自問,為何仍在求學黃金時期的少年人會遭遇如此劫難?大家都知道冤有頭債有主,為了使離地萬丈的政府回應民意,大家放寬了對暴力的容忍,爭取到了撤回《逃犯條例》修訂這個最基本的訴求,也迫使政府開始正視自身種種積弊。與此同時,我們是否也給了年輕人不切實際的想像與「英雄感」,而當他們開始走上歪路,我們卻沒有及時把他們拉回正軌?

下午約4時10分,荃灣海壩街附近有人胸口中彈倒地,據報是實彈。(梁煥敏攝)

暴力示威失控已是不爭事實

周二的衝突一切恍若按照預先寫好的劇本上演——示威者在多區集結佈陣,防暴警察嚴陣以待;也一如網上一些極端「預警」,暴力示威者做足了激烈廝殺的準備,不僅燃燒彈遍地開花,還有人疑似用水槍裝鏹水射擊,造成警員與在場報道的記者受傷;近期司空見慣的縱火行徑也變本加厲,遭殃的不止多個港鐵站,還有政府辦公樓、建制派議員的辦事處,以及被「黑衣人」視為仇敵的商舖。這些完全無視法律與社會安寧的行為必須強烈譴責。

曾幾何時,社會對政府與警方草率把「和理非」的遊行示威視作「暴動」而義憤難平,但用「暴動」形容周二種種嚴重破壞法紀的暴力行為,已不為過。美化自己為「勇武派」的暴力示威者不斷提升武力水平,肆意上街破壞,無論他們自以為有多麼高尚的目的,他們那些無法無天的行為都是理性的社會成員不能認同的。暴力示威失控已是不爭事實,香港的廣大「和理非」必須果斷「割席」,勿再任由暴力示威者劫持社會,否則斷送的不僅僅是這些年輕人的人生,還有整個社會的未來。

荃灣東海堂分店玻璃被擲碎,門外更見火種。(梁煥敏攝)

放眼世界各地,面對嚴重社會騷亂,動用防暴警察強力應對可謂不二法則,即使是被視為文明的西方國家,警察處理騷亂使用的武力與香港相比,也是無有過之而無不及,法國警察處理「黃背心運動」便是一個常為本地輿論提及的例子。英國時任首相卡梅倫處理2011年倫敦騷亂時更直言:「對於那些要為這些錯事與罪行負責的人,我有非常清晰的信息:你們將會全面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如果你年紀大得足夠干犯這些罪行,你也就大得足夠面對懲罰。」

也許有不少香港人對這種類比不以為然,畢竟我們的和平示威傳統舉世聞名。然而我們也不得不承認,那已是「過去式」。暴力可怕之處是將人性的邪惡不斷催化。就周二所見,暴力示威者四處縱火,大肆破壞,已非表達訴求的合理方式。他們更因為立場,破壞多間家商舖、中旅社及政府合署等設施。他們口中宣稱爭取民主,卻對建制派民選議員的辦事處縱火。難道他們是要宣稱只有認同他們的人才是「民主」,其他選民選出的人都是「不民主」嗎?他們為「沒有大台」而感到自豪,但是否就可放縱情緒、隨心所欲地破壞?他們主張「be water」,本來是彰顯自己抗爭活動的靈活與彈性,但如今卻成為如同打城市遊擊戰的破壞者。社會大眾應該問,難道因為他們自稱有崇高目標,便可以為所欲為嗎?

這絕不等於說香港警察在整個修例風波的示威中從來沒有行使過度武力。警員執勤的違規行為必須正視,不法行為必須查明追究。即如周二的開槍事件,社會必然會有爭議,但各說各話無濟於事,而是該讓適當的單位去檢視。這也是《香港01》主張改革監督警察機制,如賦予監警會如廉政公署同等的權力,以及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這場風波的原因之一。不過,暴力示威者或部分支持他們的人,卻總是以「警察打人」為藉口,公然合理化自己的暴力行為。這便明顯是逃避責任,為自己開脫,甚至是美化暴力,將暴力視為正確的行為。這明顯不是一個民主的問題,而是一個不能認同暴力的問題。

有示威者在銅鑼灣F出口燒雜物。(鄭翠碧攝)

「和理非」應敢於與勇武「割席」

事實上,正因為「和理非」是香港社會價值所繫,我們更應該重新喚醒它。大家都知道,「和理非」對暴力寬容,很大程度上是把對政府的怒忿投射於其中。然而,當暴力造成了嚴重社會內耗,反過來侵蝕「和理非」所追求的目標,而政府終於意識到自己的離地並開拓空間與社會良性互動,我們不是更應該積極凝聚社會大多數,讓政府聽到社會主流聲音,群策群力促成社會改革?

有些人美化了示威活動為「和理非」和「勇武派」為「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事實真的如此嗎?周二中槍的示威者只是一名中五學生,而在近期街頭衝突裏,站在最前線多是與他年齡相差無幾的年輕人。一些有地位、有社會成本的人,以旁觀心態鼓動、袒護他們進行暴力示威,「讓他們出面」。這絕對不是「各自努力」。如果這些人真心相信年輕人想要爭取的東西,並認同他們的方法,就該自己站到前線,而不是隱身幕後期待「坐享其成」。如果他們根本就不相信,那就不該自欺欺人地感嘆「心裏有愧」。

當前社會上不少所謂支持年輕人爭取民主自由的「有識之士」,包括許多民主派頭面政治人物,都該想想,這是否正是自己的寫照?當然,在這場社會運動中,泛民人物淪為配角,已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但卻不代表他們完全失去影響力,更不能因此漠視或扭曲自己的社會責任。

談及涉及年輕人的社會運動,百年前的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是港人津津樂道的人物,原因是他在「五四」運動期間積極營救被捕學生。這種為人師表的風骨固然值得傳頌,但人們較少提及的是,蔡元培當年在救回學生後,留下寫有「殺君馬者道旁兒」感受的辭職信,離開北大。民主黨元老張文光曾在專欄文章中引述,蔡元培當年知道學生嚐過勝利和權力的滋味後,將不會再守紀律,「回不來了」。這或多或少反映,當自己的理想與現實出現嚴重落差時,蔡元培以行動向不認同的事情作出表態。這對現在的「和理非」與一眾泛民領袖有何啟示?答案就是,繼續和稀泥式地認同暴力示威,最終害了的是年輕人。大家是時候好好問自己,是否甘願看到有更多死傷者,才覺得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