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歷史葵涌女童院擬改建 古蹟辦25年零跟進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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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曾用作救世軍女童院,位於葵涌的一幢古堡式大宅早於1938年或之前落成,一度見證港政府推出《少年犯條例》,最後自1994年起荒廢至今。2018年救世軍出售女童院業權後,新業主向城規會申請將建築改建為安老院舍,全幢建築僅主樓及小教堂會得到保留。環保組織長春社認為建築群具歷史價值,而改建申請並沒詳細交代改建細節,擔心女童院會被拆卸,促請古物古蹟辦事處盡快為女童院建築群評級。

▼救世軍葵涌女童院舊址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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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辦——突然醒起、見步行步

新業主華信地產財務於去年4月以1億元購入用地,指用地從沒開放作休憩用途,故希望政府將土地用途由「休憩用地」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發展成安老院舍。擬發展地盤面積約為一公頃,佔整個「休憩用地」88%。

在新業主計劃將土地用作安老用途之前,女童院好比被歷史遺忘。女童院歷史意義重大,建築見證港英治下《少年犯條例》的推行、實施,是香港歷史上關乎青年權利的重要一節。不過,前女童院建築群荒廢25年,但從未獲古諮會到場考察或評級,目前也並非歷史建築物,亦一直未獲古蹟辦跟進。這不免令市民懷疑,古蹟辦是否要等到建築臨近清拆,才會「突然醒起」這些老舊建築。

古蹟辦原意為保護本港具有歷史價值的文物古蹟,但處事往往「見招拆招」。只要建築未面臨拆卸,也鮮有出手介入。華信地產去年4月收購用地,建築拆卸的警號響起一年有多,古蹟辦從未主動調查、為建築評級。如今用地即將發展為安老院舍,女童院是去是留、是否歷史建築,古蹟辦這一年來依然不聞不問。

古蹟辦見步行步之態度,可謂其「長期病患」。上月24日李小龍故居正式動工拆卸,此前政府態度迴避,多年時間商討不果,任多次保育機會白白流走;2007年,景賢里最後雖成功保留,但古蹟辦仍要等到挖泥車入屋,才肯派員做歷史評級。古蹟辦長年態度被動,經常等到歷史建築面臨危機才派員救亡。政府若有意志、有魄力保護歷史建築,便該在建築的業權轉移之前,甚或丟空時候做好歷史評級。惟現時政府偏偏反應緩慢,要等到商家收購用地、做好發展藍圖之後才急忙跟進,讓本來有轉圜餘地的歷史建築拆毀消失。

新業主申請發展安老院舍。(城規會文件)

等待不能改變未來

華信地產決定保留和活化女童院的主大樓、小教堂,願意保育歷史建築,當然值得鼓勵。但保育決定只立足於發展商意願,始終對歷史建築沒有保障。政府遲遲不介入,只等發展商主動保育,難以保證其他歷史建築能夠幸免於難。一來用地目前由私人擁有,二來政府未有引用《古物及古蹟條例》將建築定為古蹟,導致發展商除了社會責任之外,法理上沒有保育建築的必要。

再者,因為維修舊有建築成本高昂,若欠缺政府支持,難吸引商家花費金錢參與。《古物及古蹟條例》一直為政府保育文物提供法理依據,但古蹟辦不作為、政府迴避問題,導致本港文物保育工作一直停滯不前。

土地發展與保育表面看來常有衝突,但兩者並非二元對立。本港歷史建築眾多,事實上不能要求所有地點原貌保留;發展固然重要,但決不能成為放棄保育的通行證。就此,政府應盡力向發展商提供資助,鼓勵商界保育具歷史意義的舊有建築,同時政府亦應考慮以換地形式,向發展商提供等值土地,交換珍貴古蹟。發展與保育不是永遠的「二擇其一」,只在乎政府有多大意志,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