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5氣候大會議而不決 拯救地球須靠下而上改變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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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5次締約方會議(COP25)周日(15日)結束,較原定時間延長兩日,但各國仍然未能就如何落實2015年《巴黎協定》達成共識,須留待明年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的峰會上,再次商討限制碳排放的技術細則。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onio Guterres)更以「失望」來形容會議成果。
在美國、巴西、印度和中國等工業大國反對下,聯合國在跨國治理的功能嚴重受阻。但由全球Z世代帶領的環保社運正成風潮,或許能構成一股由下而上的群眾力量,推動各國改變對氣候變化的態度,以拯救地球於危難當中。

今次COP25會議集結全球約二百個國家代表參與,各國領袖通過宣言,呼籲以更大的野心對付氣候變化,但眾人卻無法就如何落實2015年簽定的《巴黎氣候協定》達成共識。箇中的焦點分歧有二。在國際碳排放限額買賣安排上,巴西、澳洲等國認為,1997年簽定的《京都議定書》仍具法律效力,故不願放棄議定書生效以來所累積的「碳積分」。其次,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爭議上,雖然歐盟和島嶼國家皆認為有加強減排力度的必要,惟美國、澳洲、沙特阿拉伯、中國和印度等國卻對提案表示反對,最終使長達兩周的會議陷於拉鋸當中。

各國堅守立場的政治談判伎倆,與氣候變化之急形成諷刺的對比。據世界氣象組織(WMO)指出,現時世界比前工業化時期的溫度已上升攝氏一度,若然國際社會不合力採取干預行動,並讓當前的趨勢持續下去,到本世紀末溫度更可能上升三至五度。氣候變化不但會使暴風雨、熱浪和旱災等極端天氣愈見頻密,更會徹底改變各國的糧食生產能力,造成損失難以估算的全球危機。尤有甚之,最近有研究指出,自2015年《巴黎協定》簽署以來,全球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不跌反升,迄今已增加4%,使得未來十年全球需要每年減少7%以上的碳排放量,才能減慢氣候變化的速度。

不同國家的責任分歧

縱使科學家指出氣候變化迫切,各國仍自掃門前雪,反映國際治理中難以跨越的障礙。由簽定《京都議定書》到《巴黎協定》這二十餘年,國際碳排放市場仍是眾國爭吵喋喋不休、議而不決的難題。雖然設計這套機制的原因,本是要讓排放較多污染物的國家,可從未達到排放上限的國家購買更多污染的「權利」,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看待氣候變化的責任尚存根本分歧,這才是國際治理寸步難行的關鍵。

1992年締結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訂明,所有締約國對氣候變化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惟「區別」意指何物,迄今爭持不下。不少發展中國家認為,自工業革命而來,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主要是源於早年在發展中毫無環境限制的富有國家,故在道義責任上,發達國家理應承擔起較大的擔子。反而,若根據當前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來分配責任,不但會弱化了富有國的「歷史責任」,同時也會忽視兩者在發展水平、限制、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差異,削弱公約的基本原則。因此,不論是中國、印度、菲律賓以至埃塞俄比亞等國都認為,在國際峰會中討論氣候變化,某程度上只是一種權力遊戲。

在國際共識看似難以達成之際,歐洲諸國議會的內部權力更迭,或許可成為氣候變化的一絲曙光。近年,西歐諸國以環保為綱領的綠黨,已逐見擺脫多年的頹然,一躍成德國、奧地利等地的主流政黨。隨着綠黨聯盟在5月的歐洲議會選舉報捷,歐盟近日提出新的「歐洲綠色協議」,以協助歐盟較貧窮國家逐步取締化石燃料。這種政治現象正好呼應了Ipsos-MORI的調查指出,對Z世代而言(18至25歲),氣候變化是緊迫的社會問題之一,而在瑞士、西班牙、德國中,更有逾半數受訪者認為氣候變化是最緊迫的。

國際政治因現實利益之容易裹足不前,但已厭惡政客及建制力量的人民卻能施壓及推動改變。這種由下而上推動的社會運動,雖然目前只集中於西歐諸國,但未來會否擴展至東歐、美國等地,喚醒民眾對氣候變化的關注,仍是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