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最低工資應一年一檢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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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打擊經濟,營商環境困難,社會上下固然要互相忍讓,共渡時艱,但僱員受到的影響亦不能忽視。最低工資委員會周三(22日)展開新一輪諮詢,研究來年的最低工資調整幅度。加幅應按社會情勢研究,然而相較加幅為何,最低工資兩年一檢的制度才為問題癥結,政府必須盡快改作每年一檢,方能保障勞工權益。

失業援助、就業保障重要

作為就勞工議題向政府提供意見的第三方諮詢組織,勞工顧問委員會周三開會討論疫情對勞工影響,當中勞方委員、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列出多項訴求,當中包括要求政府聚焦支援失業者、將新冠肺炎納入法定職業病保障,並要求暫緩補充輸入勞工計劃,保障本地就業。

「01觀點」已明確指出,政府不論短期或長期上均研究為失業人士提供失業保障,而非以綜援蒙混過關;另外,鑑於疫情肆虐,政府須盡快將新冠肺炎列為職業病,不可以單純考慮職業確診個案數字多寡。至於暫緩輸入外勞方面,有鑑於本地失業率有飆升之勢,政府實有必要優先照顧本地勞工,而資方委員亦認同審批輸入外勞需更嚴謹,應以本地僱員優先,政府實應對此「共識」加以考慮。

最低工資不能再兩年一檢

在最低工資加幅方面,相信是次勞資談判會相當激烈。本地最低工資自2011年實施以來,維持兩年一檢的工資檢討方式,目前最低工資從去年5月起調升至37.5元,並將於來年調整。但在疫情打擊加上經濟前景不明朗的狀況下,相信不利勞方增取加薪,據悉有不少僱主質疑目前並非討論調整最低工資的時間,故可料來年增幅會相當保守,甚至有凍薪的機會。

目前法定最低工資為37.5元,政府每兩年檢討一次。(資料圖片)

本地最低工資水平已經過低,以一名全職工作者每月工作26日,每日工作八小時計算,按現時最低工資水平所得的月薪僅為7,800元,相比不少團體一直倡議的生活工資,即工資能足夠保障基本的生活水平,以2019年數據來算須應為54.7元,目前最低工資金額之少不言而喻,可見最低工資從來都有上調的需要。更不用說,過去最低工資即使加幅保守,但總算貼近物價調整的幅度。然而代表基層家庭消費物價情況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已較2018年增加3.3%,可見最低工資始終有上調的需要。

相較加幅多寡,最低工資兩年一檢的安排始為最大問題。最低工資過往分別於2013年、2015年、2017年及2019年先後上調四次,縱然每次上升幅度大抵與兩年累計的消價調整幅度相差不遠,然而僱員始終要等兩年才能調整一次,其間基層僱員須「硬食」物價升幅,可見僅僅按通脹調整絕對不夠。更何況,即使社會認同在本年經濟衰退下,最低工資或須凍薪,但兩年一檢的調整方式卻將去年已出現的通脹與今年的經濟狀況捆綁考慮,打工仔隨時苦等兩年,最終竟須與疫症一同「攬炒」,可見兩年一檢彈性相當不足,政府有必要盡快改作一年一檢。

政府過去堅拒一年一檢,所提出的理由不外乎影響僱主保留控制勞工成本的彈性,資方有機會以更多短期散工取代長工,造成就業零散化;而且僱主制定服務合約和商務合約時,難以預算當中的薪酬開支成本等。但以上理由似是而非,正如就業零散化本來就是近年勞工市場的一大趨勢,要論證當中與最低工資的關係需要更具體、嚴謹的研究。更有趣的是,曾任勞福局長的政務司長張建宗曾指出,兩年一檢的做法靈活,尤其可在「當經濟下滑時可以有緩衝的空間」,然而最靈活、具彈性的做法,不應就是每年按社會、經濟情況檢討工資水平嗎?說穿了,政府所言的彈性,即容讓僱主無視社經情勢拒絕加薪的權力。因此,相較起最低工薪來年調整為何,修改兩年一檢的調整方式更為迫切,政府不能再推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