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無核化還需多邊合作與互信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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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洲國家洪都拉斯正式批准《禁止核武器條約》(TPNW)後,聯合國上周六(24日)宣布,這項全球性禁止核武條約將於明年1月22日正式生效。已獲50個聯合國成員國批准的TPNW即將成為國際法,但聯合國安理會五名常任理事國並沒有簽署該條約,使至條約的實際作用未明。這不但反映出國家之間看待核器的觀念有明顯差別,也曝露出聯合國的先天制度缺憾。

自美國於二戰末期在日本的廣島、長崎投下兩枚原子彈,但這新武器不但將各國的軍備競賽推向新階段,同時亦創造出「人類毀滅」的可能性。目前全球約有1.4萬件核武器,雖然遠較冷戰尾聲的7萬件大幅減少,但據核歷史學家Alex Wellerstein公開的解密文件,當年有份研發核武的科學家指出,僅10至100個大型核彈的威力,已足以令人類處於危險當中。

雖然自1970年起國際社會漸漸意識到核武的潛在危險,並欲借《核不擴散條約》來約束國家發展核武,但並非所有國家都視之為促進和平的手段,情況如同安理會所有常任理事國和印度、巴基斯坦、朝鮮和以色列等擁核國是次皆抵制或反對TPNW。但這種對核武的執着和迷思,早已成為部分大國與小國的首要安全考慮。

2017年9月多國簽署《禁止核武器條約》,期望約束核武發展。(視覺中國)

大國小國的取態差異

對擁有「勢力範圍」的大國而言,擁核的必要性可總結於法國前總統戴高樂銳意發展核器時的論調:「⋯⋯感謝美國人的核武器能確保自由世界幾乎享有完全的保護⋯⋯但俄羅斯現在也擁有摧毀世界的武器⋯⋯當衝突可能發生時,美國自然會將自身的生存視作首要目標,不會考慮作出『核干預』」來保護其他地區,故擁核可視為軍事獨立、自主的表現;但小國而言,擁核不只是軍事獨立,更涉及政權存亡,如同朝鮮和伊朗等美國假想敵追逐核武,無非只欲在地緣政治的風險日增時,可借擁核作為槓桿,補足傳統軍事力量不足之處,以收割「以小制大」的恫嚇效果。

冷戰時期,不少支持擁核的國家皆相信「相互保證毀滅」的軍事戰略思想。這理論指出如果交戰雙方皆是擁核的國家,兩國意願上皆會避免全面滅絕的「攬炒」機會,盡可能維持「恐怖平衡」,從而達致一種既緊張又穩定的勢力均衡。不過這種博弈思維並非全無風險。首先,這理論要求交戰雙方遭敵擊後仍保有「二次打擊」的報復能力,因而使國家忌諱發動核戰;其次,當國家領袖誤信「恐怖平衡」不會被打破,或會以更草率、激進的立場看待外交事務,間接增加戰爭的風險。最後,一戰大戰的醞釀歷程已證明,即使眾國不欲見到戰爭爆發,誤判情報、領袖過度自信,甚或乎暗殺等隨機事件的偶然性,皆可點起星星之火。故不難理解為何世上有50個國家願意放棄發展核器的自主權,支持TPNW的規範,即國家不應發展、生產、製造或以其他方式獲得核武,亦不能威脅使用核武。

然而按現行聯合國架構,即使《條約》生效亦不見有機制可以懲處違規的國家。從簽署國數目而言,TPNW只有50個國家支持,約佔聯合國成員總數四分之一,而當中大多都是既沒能力、亦無意願建立「勢力範圍」的非洲小國和太平洋島國,認受性成疑。另外,由於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任何一員皆有決議的否決權,即使安理會欲借制裁執行國際法,維護或恢復國際的和平與安全,終歸還是要五國一致同意才能成事。

但誠如2017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國際廢除核武運動的行政總監菲恩(Beatrice Fihn)所言,擁有或使用核武本為不道德,故核武不單純是國家安全的工具,更是將人類命運捆綁起來的發明。為了和平,一紙條約只是開始的一小步,國際社會要透過多邊合作的平台增加互信,才能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