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妥」引入背景審查 大維修足以告別貪腐?
立法會新一屆會期展開,隨即辯論大埔宏福苑大火暴露的大廈維修工程問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周三(1月14日)在會上表示,巿建局將會革新「招標妥」服務,工程顧問及承建商的預審名單引入警方和廉政公署作出的背景審查,以及政府各部門的往績紀錄及業主反饋的意見。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業主,日後亦必須接受市建局在評標後為他們決定的顧問和承建商。
預審名單在工程承辦方面可謂常見,例如屋宇署編制了資格預審的顧問公司名單,並且每年更新,今個年度的名單上有66間顧問公司。又例如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超過300間,消防處定期公布當中哪些曾成功協助業主遵辦改善工程,白名單上的承辦商目前共有100間。市建局2024年亦為「樓宇更新大行動2.0」引入預審名單,規定資助申請人必須對名單上的顧問及/或承建商進行招標。
市建局的預審名單可以確保在顧問及承建商均具備基本的維修工程技術和經驗,節省業主或法團的時間。但即使曾經涉及職業安全問題,又或者被坊間懷疑有可能參與圍標,工程公司依然可以在預審名單之內,令名單在實際上的把關、篩選作用薄弱。
立法會不是沒有表達過關注,例如2023年12月在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有議員查問現行的承辦商名單是否只看資格,而不關乎工程「爛尾」、法律程序等。其時發展局局長只以一句「看顧問公司和承建商有否足夠經驗,曾做同類的個案,以及他有否足夠的專業人手處理」回答,沒有探討名單的把關作用如何。
經歷宏福苑大火一役後,意見總算得到正視。當局革新預審名單,包括引入背景審查等,有助業主得知哪些工程顧問及承建商較可靠。截止去年底,預審名單上有61名顧問及92個承建商,局長預期新機制「去蕪存菁」,但名單之後會有多少顧問和承建商,是否足夠以及悉數可靠,外界仍然有觀望。
至於市建局指定申領資助的大維修顧問和承建商,誠然可以防止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或者工程顧問私相授受。不過「招標妥」行之十年以來沒有這樣規定,並非沒有原因。除了尊重大廈業主的自主選擇,避免對於合約批出有所執拗之外,也在於每年申領政府資助進行的大維修工程眾多,若然全由市建局決定,其職責之重可想而知。市建局是否準備好角色加重?局長周三在立法會公布新措施後,市建局表示「將盡力配合,作具體研究並與政府探討落實細節」,看來仍然需要時間準備。
事實上,當年沙田翠湖花園圍標案後,法庭已曾建議成立法定監管機構,規管樓宇維修。 諸如香港測量師學會的坊間和應不少,立法會在2017年又曾經跨黨派通過無約束力議案,要求成立樓宇維修工程監管局,以統一監管業界的操守及維修質素。惟局方當時指出,「現時已有多個專職機構,各按有關條例賦予的權力及其專業範疇監管樓宇維修工程,政府不認為另設監管局或法定機構會比現時的監管制度有效」。現在設立監管局的呼聲再起,不變的是,發展局局長依然認為與市建局及屋宇署功能可能重疊。
毫無疑問,屋宇署是大廈維修的監管部門,由發出強制驗樓通知書,到大廈翻新及維修工程應遵守的事項,以至是保護網須達到的阻燃程度,都責無旁貸。不過比起樓宇興建及拆卸,大維修的監管的確較為寬鬆,單從其不用屋宇署認可人士(AP)而只需註冊訂明檢人員(RI)可見一斑。每年600幢私人樓宇要強制驗樓,進行大維修的不計其數,工程已成眾所周知的「肥豬肉」,貪腐問題叢生。如果現行的監管未能杜絕圍標、偷工減料,就連棚網阻不阻燃都規管不了,我們如何相信市建局協助甄選、屋宇署加強監管,就能夠解決問題?市民最不希望見到的,是要承受再一次損失後才意識到,原來大廈維修工程是應該進一步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