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灣二期延宕廿載 活化藝術村只容觀望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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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周三(3月31日)公布已簽立批地文件,將以象徵式地價批地予新鴻基地產全資擁有的馬灣公園有限公司。政府指雙方同意馬灣公園第二期發展將會按城市規劃委員會在二○一四年核准的馬灣公園總綱發展藍圖,集中保育、修復和翻新馬灣舊村以活化再用。而雙方亦同意馬灣公園第二期將會在批地日期起計三年之內建成。

政府與新鴻基地產在1997年6月簽署項目協議,訂明在馬灣島推行各項發展項目,包括興建馬灣公園。珀麗灣及馬灣公園一期先後於2002年及2007年落成,「挪亞方舟」從2008年起以象徵式租金的短期租約開始營運。

政府與新鴻基地產在1997年6月簽署項目協議,訂明在馬灣島推行各項發展項目,包括興建馬灣公園。(資料圖片)

第二期一拖再拖

惟最初項目協議並未訂明第二期發展的細節和落成日期。早在2010年,新地已曾提交第二期發展概念設計,建議將馬灣舊村翻新成藝術文化村,改建部分村屋為旅館等。政府亦指出,城市規劃委員會在2014年已核准馬灣公園總綱發展藍圖,集中保育、修復和翻新馬灣舊村,以活化再用。

第二期仍然要拖至現在才能達成協議,並預期在三年後才完成工程,已是最初項目協議的二十年後。部份原因或在於「挪亞方舟」從營運至今一直虧損、馬灣舊村收地進度緩慢,最終馬灣公園再有第二期發展。但與此同時,在公私營合作計劃下,只怕發展商根本沒有足夠動力推動此等非牟利項目。但又礙於新鴻基在興建珀麗灣時已得到政府從補地價中扣除約8.4億元的建築成本,始終需要履行承諾發展第二期。

根據周三公布的發展計劃,馬灣的舊村屋將翻新作藝術村,提供藝術工作室、工作坊、零售、以及餐飲地方。馬灣上的歷史遺跡如天后廟、九龍關紀念碑和碑石、以及「梅蔚」石刻均會被保育。而據1997年的項目協議訂明,馬灣公園(包括第一期及第二期)的建設費用由公帑資助,但上限為10.3148億元,因至今未動用餘額只餘5,735萬元,政府指超出餘額的第二期建築費將由新鴻基地產自行承擔。

新鴻基地產在取得政府補地價優惠、幾乎用完馬灣公園的十億資助,以及新地珀麗灣單位落成賣出之後,新地在馬灣公園發展上可謂已失去實質上的誘因。(資料圖片)

馬灣應該怎麼樣?

在批地給發展商後,政府或許可無須撥款發展馬灣公園,但發展商在其一期時已往績不佳,政府再批地予新地發展能有對馬灣發展有多大幫助,實在叫人擔心。早在2003年之前,雖然新鴻基地產曾與廸士尼協商在馬灣興建廸士尼樂園,但直至廸士尼與香港政府正式合作,2003年後馬灣公園第一期的發展方向亦變成目前的「挪亞方舟」方案。其吸引力可謂相當有限,馬灣公園人流由開園時共65萬旅客次,時至2018/19年度旅客人數已跌至40.7萬,平均每天只有約1,100人次入場,及至今年受疫情影響,旅客人數或許更受打擊。

其次,新鴻基地產在取得政府補地價優惠、幾乎用完馬灣公園的十億資助,以及新地珀麗灣單位落成賣出之後,新地在馬灣公園發展上可謂已失去實質上的誘因。馬灣公園作為一項不賺取商業利潤的社區計劃,發展商是否有心活化及發展,這亦引起不少市民疑問。

諷刺的是,政府在批地的同時表示「期望馬灣公園第二期早日落成,並有助促進本地及非本地旅遊業」,但這個期望會否落後,僅能得到新鴻基地產草草交貨?馬灣藝術村最後能否成事,現在政府只能緊密跟進工程進度。此事教訓應提醒政府,以後推動香港藝術、保育或旅遊業發展,不應再依賴公私營合作,將責任一味外判。到底香港應該有怎樣的社區規劃,保育同時兼顧發展,始終應該由政府來交出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