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應該提升製作能力與收視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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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不獲東京奧運轉播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解釋因為港台沒有能力在短時間內張羅器材和人手。但其實港台僅經營兩條電視頻道,相對於近年每年獲政府撥款近十億元,當中五億元歸予電視和新媒體範疇,資源已不算匱乏。為什麼至今仍被視為無能力轉播大型賽事,或爭取更多觀眾?

就奧運轉播權一事,《香港01》引述消息人士指,港台由零開始建立製作團隊,轉播開支動輒要幾千萬甚至近億元,因此不在轉播平台之列。轉播大型項目固然要額外開支,但教人意外的是,為何港台籌備工作要由零開始,無法利用現有人手。

不夠資源製作一說令人詑異

港台自家電視頻道約五年前啟播,在2019年4月實行24小時廣播。的確,開播當時來得倉促,人手和器材未及就緒,要不斷重播節目填補時段。隨着政府增加開支和人手增加,播放壓力理應舒緩。再者,港台現時推動體育資訊不比其他電視台遜色,例如《體壇無極限》節目介紹海內外比賽,一直以來也邀得專業評述員評述大小運動賽事,甚至曾有特派員採訪2014年仁川亞運。

林鄭月娥稱港台現階段無法負擔奧運節目製作費用。(資料圖片)

粗略以近來成為社會熱話的ViuTV的帳目與港台電視範疇開支比較。在2020年,包括ViuTV在內的「免費電視及相關業務」的開支粗略為約4.82億元。港台2020至2021財政年度在電視項目的修訂預算為5.775億元。當然,兩者的計算帳目和經營模式有差異,難以直接類比,但兩者的頻道數目和經營年期相若,在此看來,港台電視獲得的公帑至少不算異常緊絀。既然ViuTV可以轉播奧運節目,而港台也有製作現場和體育節目的經驗,港台在現有資源下抽調人手和器材於播放奧運,不應如林鄭和港台說的困難。現在港台說沒有條件轉播,可能因為過往資源錯配,例如港台以往分配給製作教育電視資源過盛,每小時製作成本達158萬元,直至審計署批評後才糾正過失。

早應籌謀發展

退後一步說,即使港台過往已善用公帑,但政府為何不在過往幾年為港台額外添置器材,增強實力?細心留意林鄭的回應,她是指「讓它有足夠的投資購買轉播所需的儀器、聘請更多人、派攝製隊到東京,它也會有能力的;但現在這個時間,它沒有能力在短時間內做這麼多事情」。言下之意,港台是可以增加擴張規模的。

其實,東京奧運早在2013年已經敲定,港台絕對有充足時間籌備。至於問責團隊層面,即使不特定針對東京奧運,他們亦應為港台及早籌謀轉播其他世界大型體育盛事。港台以至商經局有沒有對此重視?播於大型賽事對港台百利而無一害,尤其是藉盛事節目增加前後時段節目的觀眾,推高頻道的知名度。

林鄭月娥在港台節目《選委界別分組面面觀》中擔任主持。

港台一些電視節目有口碑,但普遍來說仍然是叫好不叫座。根據財政預算案,2019至2020年度的港台電視31黃金時段電視節目的觀眾數目只有1.96萬,最高收視亦只得11.1萬。就在YouTube播放的節目而言,個別集數能衝破百萬點擊,但普遍來說只有數千至一萬。剛剛播完的《選委界別分組面面觀》,最多人看是汪明荃受訪的一集雖有6.8萬點擊,但其他集數的收視非常一般。縱然節目由政府製作,港台只是播放者,但若然港台本身是市民常看的電視台,點擊數目的「基本盤」應該更多。

誠然,本屆奧運能否成事仍未有定案,但港台沒有轉播權確實反映港台和政策局的的廣播政策有誤。港台管理層過往浪費公帑,未能善用資源預備廣播項目,問責局則輕看港台角色,不懂利用轉播盛事壯大港台兼而避免無電視台洽購的困局。就此,不論是作為港台之首的廣播處長,還是監督港台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均有責任。政府應該與港台管理層審視港台資源運用,若果真資源不足就增加撥款,發展港台成為如BBC、NHK等其他公營電視台般,與商營頻道平起平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