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公屋單位殘破 整體重建有其需要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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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報道深水埗石硤尾邨再有舊式公屋單位剝落混凝土。在今次事件中,租戶事前曾經向房屋署求助,但是署方職員卻被指按本子辦事進行「小修小補」,未能對症下藥解決住客困難。另外,有議員亦指出涉事單位並未納入當局過去重建同一屋邨範圍,等同放任老化公屋危及其住戶安全受到威脅,所以才導致了今次意外發生。

石硤尾邨是香港首個興建的公共屋邨,當中部分樓宇曾於回歸前後進行重建,但其中相繼於1979年至1983年落成的第19座至第24座、美山樓、美虹樓及美彩樓至今仍保留原有結構。雖然各方曾多次要求房屋委員會檢討改建這些樓宇,但房委會始終堅持它們沒有迫切需要進行重建,僅稱會進行適時的維修保養和改善工程以延長其使用年限。

石硤尾邨第21至24座。(資料圖片)

維修服務未解住戶困難

房委會及房屋署現時維護出租公屋房間的服務計劃主要有二:一是從2006年展開的「全方位維修計劃」,亦即主動派人勘察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公屋單位室內狀況以及提供相關維修服務;二是從2008年起逐步推行的「日常家居維修服務」,也就是在收到公屋單位居民要求維修後盡快安排人員上門進行檢查及改善工程。

必須指出的是,上述兩項計劃對於解決住戶困難效率尚有許多不足。2016年審計署突擊巡查便發現「全方位維修計劃」近九成工程結果有欠理想,而「日常家居維修服務」工作表現驗證同樣也看到工程質素普遍不佳。此外,「全方位維修計劃」下樓齡不足30年屋邨要每10年才會進行一次勘察、逾30年者亦只會每5年勘察一次,頻率明顯過於寬鬆。

重建計劃需要提上議程

比起個別單位環境,整幢樓宇情況更加值得留意,因為隨着大廈老化產生的結構性問題沒有可能單靠保養少數房間得到改善。1980年代陸續爆出問題公屋醜聞,迫使房委會及後推出了公屋「整體重建計劃」,改建包括石硤尾邨部分大廈在內的566幢樓宇,可是計劃在處理完涉及醜聞的屋邨後即告中止,從此香港再無出現大規模重建公屋計劃。

取而代之的是,房委會於2005年開始推行「全面結構勘察計劃」,選擇部分較高樓齡屋邨進行詳細勘察,評估有否需要作修葺或改建;其後又在2011年制訂「重建高樓齡公共租住屋邨的優化政策」,根據四項原則判斷轄下屋邨有否需要重建。不過,「全面結構勘察計劃」周期竟然卻是比「全方位維修計劃」更久的15年,而且截至前年為止,全港依然只有三個屋邨真正獲準重建。

美東邨美寶樓於1983 年落成,早前獲房委會落實重建。(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況且重建公屋不僅能夠解決相關屋邨現有租戶生活境況,長遠來說更加應該有助舒緩全港房屋供應壓力。儘管在屋邨重建工程進行的當下,公屋數量必定暫時減少,但因過去公屋建築未盡用今日容許的地積比及高度限制,所以重建以後往往能夠容納更多租戶,而事實上即將進行的美東邨、華富邨等改建項目都預期單位數量會增加一倍以上。

既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聲稱下份《施政報告》要將「規劃未來」放於「滿足訴求」之前,又繼續把開發土地當成自己施政重點,那麼檢討重建老舊公共屋邨無疑會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畢竟這些土地明顯屬於已開發的可用土地,也一早確定了當地用於建造公屋用途,附近配套亦肯定很充足,只是礙於建造年期過早以致未能盡用發展潛力,這樣看來進行重建不是完全貼合其方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