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授勳給什麼人?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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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本年授勳嘉獎名單,人數達破紀錄的889位。當中大紫荊勳章有七人,包括行政會議成員、法官、李家超和慈善家等。金紫荊星章25人當中15人是政府官員,6人為公營機構領導、前任或現任立法會議員,並包括藝人汪明荃。

是次授勳名單由上任特首林鄭月娥的名義頒發,只是在新政府運作後才公布和舉行儀式。坊間焦點放在多名出戰去年東京奧運的運動員和教練授勳,以及特首李家超獲授大紫荊勳章後會否「自己頒給自己」。然而,授勳制度的原意在於嘉許那些為香港在不同範疇作出重大的貢獻,惠及社會各個領域的人士,因此更值得我們思考的是,香港不同領域有何需要。

2017年政府換屆年的勳銜頒授典禮中,是由林鄭月娥負責頒授勳銜。(資料圖片/政府新聞處短片截圖)

授勳之前先問香港有何需要

目前較高級的獲勳者集中前任以及現任官員,無疑在於肯定他們出任公職時對社會的貢獻。但為官並不必然代表對社會有充份的貢獻,我們都知道,為官也可以官僚因循,甚至尸位素餐。尤其考慮到香港的社會及經濟問題叢生,我們的官員是否值得授勳,自然為市民所疑惑。

例如香港表面繁華,但大量基層長期面對貧窮、就業不足和低收入困局,新冠疫情更加推升失業者與無家者數目。而社署資助加上志願機構自負盈虧的宿位整體供應量,又追不上無家者數目增幅。又例如雖然由董建華執政後期起,幾位特首也提出措施紓緩跨代貧窮,但問題並沒有消退,至今屆政府又要再提出師友配對計劃。

社會有此等需要,哪些人算是貢獻社會、值得嘉許?市民想起的可能是長期義贈基層和露宿者飯菜的「明哥」陳灼明,開辦義務配對補習導師和基層學童服務的陳葒,又或者是為貧苦大眾和居港權子女奔走的甘浩望神父。他們的能力和影響力不及司局長和議員,但他們的心志及付出有目共睹,甚至感染了更多人自發社區互助。

2018年授勳典禮。(資料圖片)

社會終需為官者帶領改革

香港不乏有心人,但我們同時也明白,貧窮和社會排斥是社會經濟制度問題,單憑個人、社群的力量也難以根治,最終需要政府大刀闊斧的改革。露宿者要的不是每晚領取飯盒,而是一份安穩的工作,一個令他們安睡的廉租單位。基層學童要的除了是補習,更是要終結跨代貧窮,莫再容讓家勢決定命運。基層學童也可以憑自己努力改善生活,最終帶動家庭脫貧。政府要做的是增加職專教育,檢討直資制度,縮窄不同階層之間的學習和技能差距。

當官員落實這些普惠政策,自會受社會支持。日後他們若然獲頒勳章嘉許,也會更實至名歸,所謂政治酬庸的說法一掃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