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KPI來擺正副局長、政治助理的定位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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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五(7月22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委任八名副局長和11名政治助理,包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兒子梁宏正任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副局長。李家超說:「他們作為政治委任團隊的新成員,會務實進取,一同建設做實事的有為政府。」加上月初四名副局長以及兩名政治助理獲留任,至今合計已有25人獲特首政治委任,餘下兩個副局長與七個政治助理職位懸空。

特區政府在2007年發表《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報告書》,當中提到副局長是負責「協助局長處理各方面的政治工作」,例如制定政策目標和優先次序、處理立法會事務及政治聯繫等,而政治助理則是負責「向局長和副局長提供政治支援及意見」以及「進行所需的政治聯繫工作」,具體包括擬備演辭和文章、游說政黨或政團與聯繫傳媒等。

副局長與政助定位不清

過去幾屆港府裏的副局長與政治助理,許多曾被質疑是名不副實、可有可無的「政治花瓶」。尤其政治助理應該從事聯繫議會及社會的工作,後續實際表現往往卻是湮沒無聞,有些連議員、傳媒都不太清楚他們是誰。再加上政治助理的平均年齡一般較低,實際人選又以親建制派團體為主,自然進一步增加有關職位屬於「政治酬庸」的觀感。

相對來說,副局長的曝光率一般高於政治助理,但其角色始終夾於決策局局長與常務秘書長或其他高級公務員之間,前者擁有最終決策權力,具體政策執行則由後者跟進,故此副局長的職權要比一眾政治助理更不清晰。他們更多時候只有在代理缺席的局長期間才會真正進入公眾視線,實際角色接近後備補位。

再者,無論是副局長抑或政治助理,兩者雖然同樣接任特首政治任命、涉足政治性質工作,可是它們均不具備作出關鍵決定的權力和責任,其「政治聯繫」隨時淪為「傳聲筒」。還有一些議員或社會權貴自身的聲音本來能夠直達局長甚至司長、特首,所以刻意繞過副司長或政治助理提出訴求,這種情況也會削弱副局、政助角色定位。

賦權決策同時加強評核

副局、政助既是局長副手,亦為未來政治人材重要來源,更不用說聘任他們耗費大量公帑,理應發揮更大積極作用才對。一個可供類比的例子是今屆政府架構重構增加的三位副司長,便分別主力跟進地區事務、覓地建屋與對外宣傳工作。以往亦有個別副局長專責推動屬於自身擅長領域的特定政策,像是蘇錦樑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局長期間促成《競爭法》落地,可惜近似事例寥寥可數。

另外,今屆政府在任命政治助理人選方面一大特色,就是加入大量有傳媒背景或學歷人士,有關安排相信可以加強新一屆政府的解說能力,並且減低社會對未來政策措施的阻力。不過,往屆政府其實也不是沒起用過這類人物出任政治助理,但其結果似乎難言令人滿意。若想政治助理真正起出改善公關之效,治港者也應該同時賦予他們更大的職責和要求。

今天李家超強調副局、政助人選都會「做實事」、「有為」,那麼他們理應跟副司長一樣獲分配更有意義的任務才對,而非躲在幕後以至投閒置散。至於新一屆政府又即將為指定工作訂立「關鍵績效指標(KPI)」, 身為政治委任官員的副局、政助無疑也應該接受有關評核安排,如此才有望能透過實際的政績擺脫「政治花瓶」、「政治酬庸」一類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