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吳克儉頻繁外訪 「旅遊局長」誰來管?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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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克儉擔任教育局長五年來,外訪多逾60次,6月22日還有另一次外訪,目的未明,惹市民懷疑,他是希望在本屆政府任期完結前來一個「畢業旅行」。其外訪次數之多,更遭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譏諷是「前無古人」。事實上,個別官員頻繁外訪、欠缺規管,早已為人詬病。對此,政府必須交待清晰的資源運用原則,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防止公帑被濫用。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只出席一節公聽會便離開。(林若勤攝)

外訪本無不妥 官員要分輕重

無可否認,在一些情況下,政府高官確有外訪需要,例如出席重要的國際會議、實地考察外地政府的優秀政策經驗等等,若這些外訪工作對改善政府施政、社會利益有建樹,公眾並不反對。

然而,現時局長申請外訪,只需經過司長審批,欠缺清晰的評核機制。官員在完成外訪後也不需交出成效報告,向公眾交待,這實難怪市民質疑局長外訪是浪費公帑。

可以說,吳克儉外訪60多次所以惹人質疑,是因為現今科技先進,若與外國官員接觸溝通,只需要運用視像通訊技術即可,根本毋需要次次都親自到訪。就像審計署報告就曾指出,澳洲新南威爾斯省的《部長事務處行政手冊》(二零一二年二月)規定,官員在每次外訪前應考慮其他溝通方法,例如電話會議和視像會議。

民建聯劉國勳與人民力量陳志全均批評吳克儉外訪「甩底」。(資料圖片)

教育亂象叢生 吳克儉為何成「旅遊局長」?

觀乎吳克儉各次外訪的目的,不少都可以用其他方式取代,例如他於本周二曾以討論一帶一路教育基金的名義,到訪緬甸。然而,作為一帶一路「超級聯繫人」的香港,要與60多個國家合作,難道教育局局長要一一到訪這些地區,才能敲定事宜?再說,就算港府要派員到當地商談,也不一定要由局長親自處理,特別是一些事務性的接觸,根本沒有必要次次「勞煩」吳局長親自處理。

除此之外,政府以高達月薪30萬聘請吳克儉,他的首要任務是處理好複雜的本港教育問題。事實上,香港教育近年問題叢生,例如早年的國民教育事件、TSA風波,到近期小一派位的混亂,以至林鄭月娥上任後每年增加50億元教育經費的籌備工作,都要在今屆政府處理或協助統籌,身為一局之首的吳克儉,為何還有如此閒暇,不斷外訪,期間要由副局長署理政事;如果一個副局長就可以承擔局長之責,那麼為何還要花大筆公帑聘請吳克儉,還要以公帑支付他三不五時外訪的龐大開支?

吳克儉上周到緬甸考察。

借鑑立法會制度 外訪要受市民監督

按理而言,但凡涉及公共資源運用,都必須要證其實效,以防止官員假公濟私、保證公帑用得其所。故此,政府應規定官員主動披露資料,證明外訪成效,或說明目的,就如現時立法會議員的官式外訪活動,皆會有詳盡的報告,並上載到立法會網頁,供市民參閱,藉此監督議員工作。

然而,現時政府高官在外訪過後,卻少有披露資料,予公眾參考,例如吳克儉曾言,在多次外訪中,最為「深刻」的一行,就是到德國參考專業教育,然而,經此一行,香港的專業教育將有何改革?對學生有何助益?實成疑問。

再說,在去屆政府,由於時任廉政專員湯顯明,以至時任特首的曾蔭權頻繁外訪,引起爭議,當時審計署以至廉署內部,均提出改善方案。今屆政府的官員理應謹慎行事,一洗去屆政府的「豪遊」形象。按現時制度,政府高官外訪需要由上級審批,但吳克儉的例子,卻證明所謂的審批是如此寬鬆。如此劣績,在在顯示當前的審批、監察制度有再行檢討的需要。

過去,審計署在有關特首外訪的報告中,曾多次強調「適度和保守原則」,吳克儉外訪次數之多,已然令人咋舌,實難以與「適度」、「保守」原則相稱。對此,下屆政府官員不能再重蹈覆轍,必須從制度上着手,訂定更加清晰、透明的外訪規則,對一些非必要的外事活動,盡量以視像通訊等方式進行。更重要是政府必須完善制度,規定官員在外訪後必須交代成效,交出詳盡、清晰的報告,將官員的外訪細節攤在陽光下,讓公眾監督政府官員的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