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紅巴轉綠」暗藏風險
來稿作者:池卓龍
運輸署為紅色小巴推出「特選紅轉綠」計劃,邀請11條經營超過5年、已參與二元優惠計劃、路線內的車輛只行駛該單一路線並每日提供全日服務、及該紅巴路線的單一營辦商,申請把紅巴路線直接轉為綠色專線小巴(綠巴)路線營運。此舉避免有關路線「轉綠」過程中重新遴選,原有營辦商可避免在遴選過程失去經營權,亦避免遴選期間作更換全新小巴車輛等巨額投資。
但若然路線已在「金剛圈」(紅色小巴禁區)外營運已久,預期「轉綠」後行駛路線不會有大改動時,不禁要反思紅巴「轉綠」經營的意義。
紅巴最大的優點是具彈性及規管較少,例如開車時間可因應需求而調整、行車路線也可應交通情況作改道。轉為綠巴經營後,營辦商須按照服務詳情表上的班次開出,非繁忙時間仍須提供服務穩定班次。即使遇上塞車,綠巴將無法擅自改道避開,或有機會加劇主要幹道的交通流量負擔、增加乘客的乘車時間。
成為綠巴營辦商後,所有司機須與營辦商訂立聘用條件及僱傭合約,過程或會產生勞工保險等額外支出,甚至有司機因而離職,增加人手不足的營運壓力。營辦商往後每月須向運輸署呈交營業月報、提交周年帳目等,過程涉及投放額外行政資源成本。
一旦紅巴營辦商「轉綠」後經營不善,我們更關注運輸署有否留有退路,供參與計劃的營辦商終止綠巴服務,重新轉回紅巴經營同一路線、避免影響市民出行選擇。計劃原意為紅巴營辦商提供一個較為穩定的營商環境,運輸署同時可透過客運營業證的條款,對營辦商的服務作出規管。若日後參與計劃的營辦商在綠巴服務未能符合服務詳情表的規定,運輸署可根據客運營業證的條件和既定的監管機制作跟進管理。情況就如野生動物為生計自願走入動物園籠牢,放棄自由、接受圈養換取安穩生活環境,業界須認清自身環境三思而行。
作者池卓龍是Minibus Collections編輯、香港運輸物流學會特許會員(CMILT)。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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