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醫療投訴制度的無力與沉默的公義

撰文:01論壇
出版:更新:

來稿作者:楊美儀

最近,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醫委會在過去五年內完成8,700宗個案,其中約7,000宗被醫委會偵查委員會以「瑣屑無聊」或申訴人未能提供足夠資料為由駁回,只有221宗(不足3%)進行紀律研訊。

「瑣屑無聊」四個字,輕率地將這些投訴抹去,這不僅是對申訴人的輕蔑,更反映了醫療界的傲慢態度。對於每一位申訴人而言,這不僅僅是一紙投訴,而是一段痛苦的經歷。我作為其中一位申訴人,過去三年來,每當夜深人靜,腦海中總是浮現出那些醫護人員對父親的粗暴對待,見死不救、麻木不仁的冷漠態度深深烙印在我的記憶裡。每當我安靜下來念佛,眼淚便不由自主地流下,不僅是因為父親所承受的苦痛,更因為我無力改變這一切,無法為他討回公道。

醫委會的監察機制——自己人查自己人?

香港的醫務委員會理論上負責監察醫生操守,但其運作方式一直備受爭議。目前,醫委會由28名成員組成,其中24人來自醫學界,只有4名是「非醫療界人士」,而這4名成員大多來自法律界或政府機構,本身也是專業人士,與政府關係密切。這樣的架構,使醫委會的調查機制缺乏真正的公眾監察。

當病人家屬提出投訴時,案件首先由醫委會的「偵查委員會」審理,但這個程序不透明,甚至連申訴人都無法得知審查標準為何。即使案件進入「紀律研訊」,負責審理的專家報告往往只是一句「沒有發現不當之處」便草草了結,從不對具體質疑作出解釋。我親身經歷,曾要求知道負責調查的專家名字,竟然足足等了十個月才收到回覆。這樣的程序,讓人不禁懷疑,這種「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制度,真的能維護公正嗎?

國際比較——醫療監管制度的共同問題

其實,醫療失誤的投訴機制並非香港獨有的問題,許多國家都面臨類似的挑戰。例如:

英國NHS(國民保健署):根據2023年英國《醫療防護協會》報告,英國每年約有10萬宗醫療失誤投訴,但只有不到2%進入紀律處分程序,當中大多數醫生僅被「警告」或「接受額外培訓」。

美國州醫療委員會(State Medical Boards):在美國,每年約有9,000名醫生因醫療疏忽被投訴,但《ProPublica》調查發現,許多醫生即使有多宗嚴重醫療失誤記錄,仍能繼續執業,甚至轉到其他州行醫。

加拿大:安大略省的醫療監管機構每年接獲約4,000宗醫療投訴,但只有不到1%的案件導致醫生被暫停執業。

這些國家的共同問題是,醫療監管機構往往由醫界人士主導,與香港一樣,形成「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局面。內部調查缺乏透明度,程序冗長,使投訴者感到無助。

為何香港不應「向下看齊」?

有人可能會問:「既然外國也是這樣,那香港的制度是不是已經不算太差?」然而,我們應該問的不是「是否比最壞的更好」,而是「為何我們不能做得更好?」

香港醫療系統的問題,並非單純的醫療技術或資源不足,而是制度性的傲慢與缺乏監督。每當發生醫療事故,政府總是以「成立小組調查」來拖延處理,最後不了了之。港府多年來對這些問題缺乏決心,市民的權利永遠得不到保障。

天瑜案——一次次的失望,一次次的無聲抗議

上星期,周天瑜案再次引發廣泛關注。天瑜的父親公開警方信件,顯示律政司決定不會就醫生涉嫌篡改醫療記錄一事展開刑事檢控。這樣的決定,是否意味著醫護人員在香港擁有某種「特殊的豁免權」?為何醫療事故中涉及篡改記錄的行為,竟然可以被輕輕放下?這種處理方式,實在令人難以理解和接受。

這起案件不僅震驚香港,也引起海外華人社區的關注。許多生活在美國的華人表示,這樣的現象,讓他們回歸祖國感到卻步,醫療品質正是他們所憂慮的。

醫療人員的道德標準,能否重新被找回?

我曾在香港、高雄、台北、洛杉磯及三藩市的佛教道場中,看到善信為天瑜妹妹及馬航370乘客做超薦牌位,這讓我深受感動。中國人一直以來重視孝道,孝道不只是家庭倫理,更是一種社會責任。然而,最需要共情與道德標準的醫療領域,卻似乎正逐漸失去應有的責任感。

當醫療失誤屢見不鮮,當公義變成冷漠的數字,當時間成為掩蓋真相的工具,這樣的社會如何讓人信任?香港人一生辛勤工作,最終卻活在一個無法保障病人基本權利的醫療制度下。

政府應該拿出決心和勇氣,改革醫療監管制度,讓監察機制真正獨立,讓公眾參與監管,而不是讓醫護人員自我審查、自我保護。縱容「專業霸權」,最終受害的,永遠是普通市民。

作者楊美儀是大韓民國忠清北道榮譽大使、國際諮問官、美國認證專業美學家。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論壇」歡迎投稿,來函請電郵至01view@hk01.com。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若不適用,恕不通知。